本招标项目 丰都县 地方税务局征管纳税服务设施改造 项目 已由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丰都发改委发[2015] 618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丰都县 地方税务局 , 建设资金来自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招标人 为 丰都县 地方税务局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 丰都县地方税务局征管纳税服务设施改造项目
2.2 建设地点:丰都县三 合街道名山大道205号
2.3 建设内容: 改造建筑 面积为 3413 平方米。
2.4 投资规模:约 2 00万元。
2.5 计划工期: 1 0 0 日历天。
2.6 招标范围: 精 装修 工程 、 强弱电工程、照明工程、 给排水 工程 、消防 工程等 (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 装修装饰 工程 专业承包 贰级及以上 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6 月 2 9 日 起在《重庆市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dggzy.cn/)下载该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及补遗、最高限价等招标资料。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各投标人应当随时关注《重庆市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所发布的与该项目招标有关的各项资料,各投标人不管下载与否都将被视为全部知晓该项目招标的所有过程和全部事宜。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7 月 20 日 12时 00 分前将招标文件费用和投标保证金从本单位的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划转到本单位重庆银行网银账户,然后通过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www.fdggzy.cn )递交招标文件费用和缴纳投标保证金(若拟投标企业没有开通重庆银行网银的,则需提前三个工作日到重庆银行申请开通;详见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其它下载→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网上缴纳保证金的通告)。
4.3 招标文件每套1000.00元/份,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7 月 21 日 9 时 3 0 分, 地点为 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 http://www1.cqjsxx.com/webcqjg/index.aspx )”、“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 http://www.cqzb.gov.cn/ )”和“重庆市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fdggzy.cn/) ” 上发布。
7.联系方式招标人: 丰都县 地方税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 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丰都县三合街道名山大道205号 地 址: 重庆市 江 北区 五简路2 号 重庆咨询大厦20 楼
联系人: 李老师 联系人: 任先生、王先生
电 话: 023-706067 96 电 话: 023- 67703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