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2108112016062045105
本招标项目15万吨/年饱和卤MVR热泵制盐工程和18万吨/年粉洗盐异地搬迁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营口市老边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营口盐业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资金(资金来源),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部分项目的施工(厂区消防外管网2900米及消火栓阀门井(不含盐场二期预留消防管线))进行公开招标。 2.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营口市中小企业园。 2.2.2工程规模:DN200管线约2900米及室外消火栓、阀门井(不含盐场二期预留消防管线)。 2.2.4招标范围:DN200管线约2900米及室外消火栓、阀门井(不含盐场二期预留消防管线)。 2.2.5工期要求:2016年8月15日开工至2016年10月15日竣工(共计62日历天)。 3.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企业参加投标。2、具备BBB级以上信用等级(信用报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4、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5、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29日至2016年7月4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至16:00时(北京时间),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投标报名,网站名称为: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其他报名方式不予受理。 招标文件现场购买,地址:辽宁金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营口市站前区永红街7-甲11号) 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资质证书、信用报告BBB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安全生产许可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与投标人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2.2二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3万元,按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26日上午9:30分;递交地点为:营口市老边区交易中心开标室 5.2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之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 5、发布媒体:此公告已在辽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同时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金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苏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