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县工业园桂兴村污水泵站工程(项目编号:DXCGZB2016019)招标文件的有关内容进行补充及更改通知如下:
一、原招标公告主要信息:
1、项目名称:兴安县工业园桂兴村污水泵站工程
2、项目编号:DXCGZB2016019
二、文件更改内容:
条款号 | 原招标文件内容 | 现更改内容 |
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2016年6月2日上午10时00分 | 2016年7月13日上午10时00分 |
2、招标文件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1.2条款 | 工程规模:投资约172万; 预算金额约172.24万元 | 工程规模:投资约177万; 预算金额约176.96万元 |
3、招标文件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23.6条款 | 经财政评审本工程预算总造价为¥ 1722394.30元,【其中:预算价为¥1488816.67 元,安全文明施工费¥ 66588.53 元、规费、税金为¥ 166989.10 元】; 参照桂林市文件:市财采[2013]11号,下浮 12%作为招标控制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 1310158.67 元(不含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税金),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无效投标将不予评审。 | 本工程增值税计税方法为一般计税法。 经财政评审本工程预算总造价为¥ 1769572.32元,【其中:预算价为¥1421809.93元,安全文明施工费¥68761.18 元、规费103638.19元、增值税为¥ 175363.02 元】; 参照桂林市文件:市财采[2013]11号,下浮 12%作为招标控制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 1251192.74 元(不含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增值税),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无效投标将不予评审。 |
4、招标文件52页开标一览表(格式)更改为:
项目名称:兴安县工业园桂兴村污水泵站工程 | ||||
采购编号:DXCGZB2016019 | 币种:人民币 | |||
一 | 投标总造价:(二)+(三)+(四)+(五) | (元) | ||
二 | 投标报价:(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增值税) | (元) | ||
三 |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 (元) | ||
四 | 规费: | (元) | ||
其 中 | 1 | 社会保险费 | (元) | |
2 | 其他 | (元) | ||
五 | 增值税 | (元) | ||
承诺工期 | 天(日历日) | |||
承诺质量等级 | ||||
投标保证金 | ||||
建设工期: 日历天。 | ||||
备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按市建规[2007]131号文和市建规[2008]224号文执行。均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单列。 |
请购买了招标文件的各投标人自本通知之日起,凭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原件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本通知及工程量清单。
请按以上更改执行,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更改内容的均作相应调整,其余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采 购 人:兴安县工业集中区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夏 工
电 话:0773-6259255
采购代理机构: 广西德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陈 工
电 话: 0773-2809166
传 真: 0773-2809166
广西德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