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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新小区、新新小区配套施工给水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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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6-06-29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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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建新小区、新新小区配套施工(项目名称)已由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新新小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及《关于兴盛南路东、民安街南保障性住房(建新小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鞍发改审投【2013】27号、鞍发改审投【2013】3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资金来源),已在鞍山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站办理了备案,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给水工程(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项目概况与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建新小区、新新小区配套施工给水工程

2.2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千山区兴盛南路东、民安街南;千山区西宁街东、同心街北。

2.3招标(业主)人:鞍山市千山区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2.4招标项目概况:

工程概述:生活给水管线工程;生活给水泵房安装及电气工程,其中室外管径DN200-DE50泵房管径:DN150-DN15

2.5合同估算价:140万元。

2.6招标范围:

雨水管线;生活给水管线工程;生活给水泵房安装及电气工程。(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7计划工期:2016年8月10日开工至2016年9月9日竣工,共计3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含)以上资质,并且具备辽宁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认证的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信用报告[BBB级以上(含)]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含)以上资质,并且具备辽宁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认证的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信用报告[BBB级以上(含)];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年6月30日至2016年 7月 4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在网上进行投标资格确认,网站名称为: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注:网上资格确认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5、对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的要求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2万元;按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16 年6月 30日至2016年 7月 4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 8月 3日 13时30分,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投标人指定栏目。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24室(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8、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同时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鞍山市政府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鞍山市千山区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地  址:鞍山市鞍海路28号

邮  编:114001                  

联系人:  崔庆军

电  话: 0412-2316559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方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丹东市沿江开发区滨江中路128-7号

邮        编:118002                        

联   系   人:    王女士、高女士           

电        话:      0415-3195007、0415-3195013

传        真:      0415-3195017               

电  子  邮 件:  fyzbdl@126.com                 

网         址:  www.lnfy.com                  

开 户 银 行: 大连银行丹东开发区支行营业部   

账        号:779000209000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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