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深圳分公司2016年非网络物业管理(维修)及装饰改造施工项目已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批准,资金来自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深圳市都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招标。 | |||||||||||||||||||||||||||||||||||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本项目投资含税总金额约为人民币3773556元。划分为2个子项目,子项目一含税总金额为2735706元,子项目二含税总金额为1037850元。 1.2 备注:以上金额均为预估金额,实际金额以最终委托的工作量为准。 1.3项目服务地点:广东省深圳市 1.4招标范围: 子项目一:全市服营厅、办公场地(不含信息大厦)、仓库、资料室等场地物业维修。 子项目二:(1)具体施工地点包括但不限于:服营厅; (2)基建类零星工程的装饰、改造施工,具体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①拆除工程 ②室内装饰工程 ③给排水工程 ④机电安装工程 ⑤加装卷闸门(仓库)等 1.5承包方式:实行工程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施工报建、包验收通过。 1.6合作商数量及合同金额分配比例:本项目拟划分为2个子项目, 每个子项目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子项目1和子项目2之间不互斥。投多个子项目的,按子项目1、子项目2顺序依次评标,并根据每个子项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第一名为该子项目中标候选人。本项目属于增值税可抵扣项目。
1.7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 | |||||||||||||||||||||||||||||||||||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子项目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下属分支机构; 2.1.2 投标人必须在2014年4月01日前成立; 2.1.3 投标人必须提供2015年由税务机关开具的“纳税凭证” 或由税务机关开具的“免税凭证”; 2.1.4 投标人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国税登记证副本前两页复印件及地税登记证复印件(若有);如无法通过国税登记证副本识别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要求投标人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即1) 由第三方(如地方国税局)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有效证明(须有第三方单位盖章);或2)在国税网站查找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截图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查询地址; 2.1.5 投标人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 2.1.6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在最近三年没有出现招标文件中的承诺条款与中标后实际服务情况出现重大偏差等不良信誉记录; 2.1.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8 如果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由其隶属法人出具《授权书》,授权该分支机构参与本次投标和签署合同,并承诺对分支机构的投标行为及中选后的履约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2.1.9 如果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该分支机构不具备资质但其隶属法人满足资质要求时,可以出具其隶属法人的相应资质; 2.1.10如果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业绩要求为该分支机构的自身业绩,不接受其隶属法人的业绩; 2.1.11 投标人近三年至少有1个单个合同金额在3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同类项目经验,必须提供历史合同相关页(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至少包含首页、金额、合同内容、签字页)及发票复印件(以统计期间实际开具的发票累计金额作为判定或评分依据)作为证明文件,如提供的合同金额与发票金额不一致的,以发票金额为准。(“同类项目”:指非住宅楼的物业维修或维护或修缮项目。“近三年”:指合同有效期开始时间在2013年4月1日(含)以后)。按照投标方所提供同类项目合同列表(格式详见第六章),以框架合同或者单项合同为准,订单结算合同不计入。 2.2子项目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2.1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公司注册地:仅限中国大陆地区(不包含港澳台); 2.2.2投标人必须在2014年4月01日前成立; 2.2.3投标人必须提供2015年由税务机关开具的“纳税凭证” 或由税务机关开具的“免税凭证”; 2.2.4投标人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国税登记证副本前两页复印件及地税登记证复印件(若有);如无法通过国税登记证副本识别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要求投标人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即1) 由第三方(如地方国税局)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有效证明(须有第三方单位盖章);或2)在国税网站查找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截图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查询地址; 2.2.5投标人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 2.2.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在最近三年没有出现招标文件中的承诺条款与中标后实际服务情况出现重大偏差等不良信誉记录; 2.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8如果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由其隶属法人出具《授权书》,授权该分支机构参与本次投标和签署合同,并承诺对分支机构的投标行为及中选后的履约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2.2.9如果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该分支机构不具备资质但其隶属法人满足资质要求时,可以出具其隶属法人的相应资质; 2.2.10如果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业绩要求为该分支机构的自身业绩,不接受其隶属法人的业绩; 2.2.11需满足如下基本资质之一: (1) 单独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2.12外地单位需要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备案登记,或承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个月内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完成备案登记。 其他资格审查的关键条款,请见3.2.1初审表.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满足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方能进入评分环节,不满足则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标书售卖时间为2016年06月29日19时00分至2016年07月05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10086.cn)进行项目报名(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投标人请直接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报名,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投标人请先注册,获取登录账号后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报名)。 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提供操作手册,投标人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信息注册、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及投标。 3.2报名通过的投标人登录系统进行招标文件的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350 元(¥叁佰伍拾元)整。 注意: 无论招标文件是否收费,经招标人审核报名通过的投标人,请务必在 标书售卖截止时间前 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进入“招投标操作”界面,选择招标项目进行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 3.3投标人针对投标人注册、报名、CA证书办理、网上应答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技术支持联系电话,详见系统首页“技术服务”专区。 3.4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投标;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下方下载专区“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 |||||||||||||||||||||||||||||||||||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07月22日09时30分,地点为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深南大道2010号中国移动深圳信息大厦附2楼B203会议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提交,截止时间同上。本次开标将于上述应答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授权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4.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以上各种情况均为无效投标,招标人不予受理。当电子投标文件出现投标异常时,应及时联系系统支撑人员解决。若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仍未解决,在开标现场投标人须提供在投标或应答截止时间之前进行投标操作出现异常的证明材料,如至少3张不同操作步骤(包含上传、加密、提交操作)的系统桌面的全幅截图(电子版),并经招标人确认,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纸质投标或应答文件为准,电子投标文件同时失效。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如果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信息,将追究提供虚假信息的责任。 | |||||||||||||||||||||||||||||||||||
五、电子招标投标规则 5.1潜在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按4.1要求地点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5.2当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开标正常时,开标、评标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5.3当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异常(包括价格、技术、商务等)时,开标、评标环节该供应商以纸质投标文件的技术、商务文件为准。当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只有开标价格异常时,开标环节该供应商以纸质投标文件的报价为准,后续评标时该供应商以电子投标文件的技术、商务文件为准。 注1: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注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后一次提交的文件将自动替换前一次的文件,且前一次提交的文件将彻底删除。 注3:投标人可以登录系统查看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认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状态。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 、 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 (txzb.miit.gov.cn)、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 (http://b2b.10086.cn) 、中国移动广东公司供应商门户(网址:www.telewiki.cn),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 | |||||||||||||||||||||||||||||||||||
七、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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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招标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 、 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 (txzb.miit.gov.cn)、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10086.cn)、中国移动广东公司供应商门户(网址:www.telewiki.cn)。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 |||||||||||||||||||||||||||||||||||
九、附加项 请在本公告附件处下载《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 | |||||||||||||||||||||||||||||||||||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深圳市都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16年6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