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中学、巩义市第四高级中学合并购学生用床柜及室外道路硬化等附属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巩义市中学、巩义市第四高级中学合并购学生用床柜及室外道路硬化等附属工程项目,招标编号:巩财公开采购-2016-73,招标人为巩义市教育体育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巩义市中学及巩义市第四高级中学;
2.2项目概况:学生用床柜;排水管道及电缆敷设;室外地坪、道路硬化等;
2.3标段划分:一标段:学生用床柜638套等;
二标段:埋设排水管道约2682m及电缆铺设等;
三标段:室外地坪硬化约4061.3㎡,道路硬化约5363.6㎡等;
2.4招标范围: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包含的全部内容;
2.5计划工期:40天/标段;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制量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二十二条的规定;
3.3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商或代理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本次招标范围;
3.4投标单位为代理商的,须具有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3.5近三年来财务状况良好,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报名时需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为招标公告要求的报名期间内;
二、三标段: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
3.3 2014年1月1日以来企业及项目经理均已完成过类似项目施工业绩至少1个(签订合同日期在2014年1月1日之后);
3.4 近三年以来财务状况良好,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报名时需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要求的报名期间内。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报名者,请于2016年6月29日至2016年7月5日(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到郑州市经三路与农业路交叉口银丰商务A座13楼1311室报名。
4.2报名须提供资料:
一标段: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委托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最新的营业执照副本);《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户许可证及“三、投标人资质要求”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等。
二、三标段: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资料为准);项目经理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继续教育证书(继续教育过的必须提供继续教育证书);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自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经有资质单位签署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开户许可证等。
以上根据投标人资格要求需要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必须逐页复印清晰并加盖企业公章装订成册,报名时查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接到招标代理机构通知后在郑州市经三路与农业路交叉口银丰商务A座13楼1321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标段,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等相关网站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巩义市教育体育局代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巩义市嵩山路114号 地址:郑州市农业路37号
联系人:姚老师 联系人:方女士 陈女士
电话:13598819696 电话:0371-60926170
传真:0371-67261777
201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