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开发总公司建设项目高淳新区污水处理厂回水管道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高发改发[2009]309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南京顺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高淳新区污水处理厂回水管道工程一标段
2、工程地点:新区污水处理厂至官溪河口
3、工程类型:小型工程
4、建设内容:安装工程;
5、结构类型:其他
6、工期要求:60日历天
7、工程合同估算价:150.00万元
8、招标内容:管道安装工程;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管沟土方及管道安装
10、工程规模:直径:800 mm;长度:6500 m。
三、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或者专业承包管道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或者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方法:
投标申请人可持《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到指定地点报名。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指定地点投标报名的时间:自2009年11月10日至 2009年11月16日止,上午09:00分至11:00分;下午02:00分至04:30分,在南京顺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处)处受理报名,最后一天可在高淳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受理报名。
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内容不一致,则以书面为准。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为: 500元
五、资格审查方法:
1、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规定的必选条件加可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
其中必选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中可选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近三年承担过管道安装工程或类似工程
六、其他:
1、投标申请人须持《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到指定地点报名。同时还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的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报名人在该单位的劳动合同和劳保证明等材料,以上资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无原件不接受报名。
2、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3、县外建筑企业在我县包括开发区和各镇承接工程前,除在广州路185号市建委基建处办理信息登记外,还必须先到高淳县建工局建管科(局三楼,电话:02557314786)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提供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外,还必须提供所有用工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等。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不得进入工程招投标市场。
招标人: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开发总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顺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人地址:高淳县古檀大道1号 代理机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县中山大街204
招标人邮编:211300 代理机构邮编:211300
招标人传真: 代理机构传真:
招标人联系人:张波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八斤
招标人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5-57311278
招标人电子邮箱:15250971368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施工类企业到广州路185号市建委基建处办理信息登记,联系电话:025-83737945;监理类、设备材料类等其他企业到广州路183号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信息部办理信息登记,联系电话:025-83724536;如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