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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实验设备采购【项目编号:GLZFCG2016A0173】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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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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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6-06-30 00:05
浏览次数: 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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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实验设备采购
品目

货物/专用设备/专用仪器仪表/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采购人桂林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行政区域桂林市公告时间2016年06月29日 19:18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6年06月29日 08:00  至  2016年07月06日 18:00
招标文件售价¥250 元(人民币),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广西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财务室(广西桂林市中山中路43号盛业大厦10楼10-2室)
开标时间2016年07月20日 10:00
开标地点广西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广西桂林市中山中路43号盛业大厦6楼6-1室)开标厅
预算金额¥119.98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桂艳
项目联系电话0773-2886298
采购人桂林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采购人地址桂林市象山区中山南路102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俸凌晓,15277335225
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桂林市中山中路43号盛业大厦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邓桂艳,0773-2886298
附件:
附件1实验设备采购 招标文件.doc
附件2公告 实验设备采购.doc

  广西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桂林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实验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实验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GLZFCG2016A017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桂艳

项目联系电话:0773-2886298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桂林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地址:桂林市象山区中山南路102号

联系方式:俸凌晓,1527733522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邓桂艳,0773-2886298

代理机构地址: 桂林市中山中路43号盛业大厦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采购内容:

序号

货   物   名  称

数 量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

溶氧仪

1

用于实验室

2

悬浮物联排过滤器

1

3

多功能蒸馏器

2

4

光谱仪

1

5

粉碎机

1

6

全自动索氏萃取仪

1

7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1

8

真空箱气袋采样器

2

9

多参数水质测试仪

1

10

电导检测仪

1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的供应商;2、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19.9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6月29日 08:00 至 2016年07月06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财务室(广西桂林市中山中路43号盛业大厦10楼10-2室)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材料齐全且合格后方可购买(邮购文件的,需于发售截止时间前将以上材料寄到采购代理机构)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20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7月20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广西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广西桂林市中山中路43号盛业大厦6楼6-1室)开标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2000.00元整(须足额交纳)。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7月20日上午10时0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账等非现金形式从投标人银行账户转出并到达以下账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称:广西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桂林银行城中支行

银行账号:6600 1200 4199 9000 10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对提供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产品投标价给予6%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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