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现对林州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东附属楼工程项目(采购编号:LCGG-2016-146,招标编号:LZYSG-2016-80)进行如下答疑:
1、问:招标文件中投标预算要求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实施后及相关发布的最新计价方式进行报价,而发布的工程量清单是2008版本的,不是最新营改增之后的2013版本清单,这与招标文件前后矛盾,请明确?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格式编制及控制价计算是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实施前进行格式编制计算的;各潜在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的工程量清单及投标报价时应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实施后的2013版本清单及相关发布的最新计价方式进行格式编制及计算报价。请各潜在投标人考虑此项规定。
2、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社会保障费是足额计取,还是按零计取,请明确解释?
答: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社会保障费和住房公积金不计取。
3、招标文件中要求“(1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无造价员签章的”投标将被否决,请问预算是在封面上签字盖章还是逐页签字盖章?
答:投标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无需造价员逐页签字盖章,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封面上有造价员签字盖章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