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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重建公司代建市政工程部项目金堰路(金鸡湖大道-东方大道)改造工程、嘉延路(东延路-东旺路)改造工程及莲葑支路接星塘街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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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项目名称 | 2016年度重建公司代建市政工程部项目 | 项目编号 | GYY201603004 | | 招标人名称 | 苏州工业园区市政工程部 | 招标代理 | | | 工程地点 | 苏州工业园区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发包内容 | 发包方式 | 合同估算价 | | GYY20160300404 | 金堰路(金鸡湖大道-东方大道)改造工程、嘉延路(东延路-东旺路)改造工程及莲葑支路接星塘街工程监理 | 市政工程 | 公开招标 | 209.576000(万元) | |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3,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3 | | 标段规模: | 一标段:金堰路(金鸡湖大道-东方大道)改造工程,主干路,3580m*43.6m,嘉延路(东延路-东旺路)改造工程,支路,300m*16m,莲葑支路接星塘街工程,支路,180m*16m,施工预算约952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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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必要合格条件 |
| 1.企业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甲级] |
| 2.项目负责人(总监)资质: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 |
| 3.企业业绩要求:一标段:2013年6月1日后竣工的施工造价不小于8000万元的市政工程监理,造价以单个监理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验收日期为准。 |
| 4.项目负责人(总监)业绩:一标段:2013年6月1日后竣工的施工造价不小于8000万元的市政工程监理,造价以单个监理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验收日期为准。 |
| 5.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 6.招标人可以拒绝园区施工单位考评结果为c类或者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部门认定的其他不良信用的申请人投标; 7.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8.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9.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投标; 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其他条件:12.1项目总监无在监工程,或者虽有在监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监理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在竣工验收申请阶段,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须提供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投标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格式自拟))。 12.2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或者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项目管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 12.3按要求提供总监劳动合同书和近六个月或以上(2015年12月以来)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必须有社保部门盖章。 12.4提供企业承诺书,格式自拟但应包含公告中的第7、8、9、12.1、12.2条中的全部内容(公章或电子章)。 12.5本次招标人同时发包的三个标段:(1)金堰路(金鸡湖大道-东方大道)改造工程、嘉延路(东延路-东旺路)改造工程及莲葑支路接星塘街工程监理;(2)金尚路(新发路-新华路)改造工程、莲葑路(淞江路-莲池街)改造工程及莲池街改造工程监理;(3)蠡塘路(跨阳公路-渔泾路)改造工程、渔泾路(葑亭大道-至和路)改造工程、青灯街工程、轨道3号线停车场北侧道路工程、苏州外国语南侧支路工程监理。同一投标人,可以投标三个标段;同一总监、同一监理部成员,只能中标一个标段,确定中标人顺序为(1)标→(2)标→(3)标;同一投标人,不同总监、不同监理部成员,可以中标多个标段。同一总监或监理部的任何成员,若在多个标段投标,则最多只能中标一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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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说明 |
| 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进度款支付比例为完成合格工作量的70%,实际承包范围完成并通过验收,将支付完成工程款金额的80% ,通过审计付款至90%,缺陷责任期到期后付余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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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1、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期间在【苏州工业园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网】通过“苏州工业园区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备注:投标单位不需要报名操作,直接支付后下载招标文件。) 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7/20日9:30 |
| 招标人地址: | 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58号置业商务广场9楼 |
| 联 系 人: | 王震 | 传 真: | | 电 话: | 0512-62766897 |
| 邮编: | | E-Mail: | |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
| 联 系 人: | | 传 真: | | 电 话: | |
| 邮编: | | E-Mail: | |
| 苏州工业园区招投标投诉电话:0512-66605607 |
| 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6年06月30日 至 2016年07月06日 |
| 苏州工业园区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网址: http://zhaotoubiao.sipac.gov.cn,投标申请人通过CA证书登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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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负责人(签名)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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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招标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公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