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工商银行信阳分行档案库房改建项目已经相关部门审批,项目业主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建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申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中国工商银行信阳分行档案库房改建项目 ;
2.2建设地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阳分行院内;
2.3项目概况:建筑总面积为 357.56㎡;
2.4招标编号:工银豫财会函[2016]005号
2.5工期要求: 90 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招标内容:按照施工图纸所有内容施工,包含钢构、装修、水电等一系列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300万元(含)以上,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需具备叁级及以上资质,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需要具备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投标人在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由投标人出具承诺函,如在后期核查中发现投标人隐瞒事实,工行直接取消相关资格)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6 月 30 日至 2016年 7 月 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河南申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49号3号楼C座20层395号)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两套复印件(原件审查,复印件需加盖公章留存)进行报名:①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新版营业执照(副本)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③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④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⑥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4及3.5条款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4.2投标人在投标前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函》到其注册地人民检察院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对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结果在有效期内,且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内容。
4.3 招标文件及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领取招标文件及图纸时间另行通知。
4.4符合条件的报名供应商数量超过6家(不含)后,启动资格预审程序。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若资格预审,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暂拟定于2016年7月19日;若不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暂拟定于2016年7月28日,确切时间(申请/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见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地点见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招标投标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
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0371-6577606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申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杨女士
电 话:0371-87520763;0371-8611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