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烟台海关驻龙口办事处执勤武警营房配套工程,招标人为烟台海关驻龙口办事处,建设资金为上级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位于龙港街道大湾后徐家村,为烟台海关驻龙口办事处执勤武警营房配套工程,主要内容为:1、室外工程,2200KVA变压器,3、营房空调系统、空气源热水机组,4、食堂项目采购,5、井水净化设备。项目编号:HLZB2016S-011,合同估算价为:1515518.07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以下条件:
3.1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施工资质;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专业二级或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所有投标人在开标时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咨询电话:0535-8951575 8951225);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报名时间及方式:报名需认真填写“投标企业报名函”、“投标企业概况表”和“授权委托书”,于2016年6月30日至2016年7月6日下午16:00前,持“投标企业报名函”、“投标企业概况表”和“授权委托书”加盖投标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原件到龙口市华龙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联系人:霍霞,电话:0535-8542276。
5、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售价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7月1日至2016年7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下午17:00,请委托代理人到龙口市华龙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50元,售后不退。联系人:霍霞,联系电话:0535-8542276。证明材料(详细格式见附件):
(一)“投标企业报名函”、“投标企业概况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二)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社保部门出具的2016年3月至5月社会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7月21日9时00分,地点为龙口市有形建筑市场开标厅。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烟台海关驻龙口办事处
地 址:龙口市西城区龙中路1631号
邮 编: 265700
联 系 人: 谭少慧
电 话: 0535-8812528
传 真:
电子邮件:lkhgbg@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龙口市华龙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龙口市黄城松岚苑北临街楼(60号楼接建1号、2号)
邮 编: 265701
联 系 人:霍霞
电 话: 0535-8542276
传 真: 0535-8542276
电子邮件: LONGKOUHUALONG@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