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铁岭县大甸子镇当铺屯小学维修改造工程已经以铁县发改发[2016]84号文件《关于铁岭县大甸子镇当铺屯小学维修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招标人为铁岭县大甸子镇中心小学,招标代理机构为辽宁百诚建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按规定程序办理了招标备案,现对该项目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的工程项目情况
2.1工程名称:铁岭县大甸子镇当铺屯小学维修改造工程
2.2招标单位:铁岭县大甸子镇中心小学
2.3建设地点:大甸子镇当铺屯村
2.4工程规模:改造彩钢屋顶500平方米,室内刮大白1500平方米,室外粉刷涂料700平方米,铺设操场沥青地面1800平方米,拆除及新建台阶105平方米,安装自来水管线,新建围墙180米,领操台1座,锅炉房25平方米,安装锅炉1个,暖气45片及其他附属设施。
2.5资金来源:上级资金加地方自筹
2.6计划工期:2016年7月30日至2016年11月30日
3、投标人资质要求: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且具有合同履行能力的施工企业参加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关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4、凡对本工程感兴趣的承包人请登录网站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为2016年6月23日至2016年6月27日的上午8:00时至17:00时。
5、每份招标文件为人民币600.00元,上述费用无论中标与否不予退回。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万元;
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2016年7月19日10:00(北京时间)。铁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细地址:铁岭市新城区一站式办公大楼六楼会议室)。
7、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铁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细地址:铁岭市新城区一站式办公大楼六楼会议室)。进行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会。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8、资格审查:本工程采取资格后审。
9、未尽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联系。
招标人:铁岭县大甸子镇中心小学
地 址:铁岭县大甸子镇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024-78880203
代理机构:辽宁百诚建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铁岭市银州区首山花园26号楼1号门市
联 系 人:刘小姐
电 话:024-74613333
201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