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县柳城镇南大营子小学1 # 、2 # 、3 # 、4 # 教室、食堂、厕所工程项目已经得到相关部门批准建设,筹资方式为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就该工程施工项目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朝阳县柳城镇南大营子小学1 # 、2 # 、3 # 、4 # 教室、食堂、厕所工程
2、建设单位:朝阳县柳城镇南大营子小学
3、建设地点:朝阳县柳城镇南大营子小学院内
4、工程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5、信息发布: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朝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6、资金来源:自筹
7、质量标准:合格
8、招标内容:土石方、建筑、电气、给排水等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9、计划开、竣工时间:2016年8月1日开工―2016年12月31日竣工
(153日历日)(具体开竣工时间以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三级或房屋建筑工程二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并从事建筑行业三年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具备有资格的信用评价中介机构出具的BBB级(含)以上等级信用报告;
(4)本次招标报名时要求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到代理机构处签订法人诚信证明;
(5)外省投标单位必须办理入辽备案手续(外省和外市投标单位中标后须办理入朝备案手续)。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要求
1、报名要求:须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防伪)的复印件1份装订成册①法人代表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②营业执照副本③资质证书副本④安全生产许可证⑤税务登记证⑥组织机构代码证⑦企业信用报告⑧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证明(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⑨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2013年―2015年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⑩为贯彻落实《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及支持国家打击围标、串标、出借资质挂靠等行为,报名时均需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等人员持有效证件到朝阳方正中原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亲笔签署相关文件(投标文件的项目班子成员必须与投标报名班子成员一致,否则将取消中标资格),项目班子成员证书原件由招标人封存,未中标单位中标结果公示后三日内返还,中标单位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返还。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单位到朝阳方正中原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朝阳市双塔区珠江路三段57号402室)购买招标文件。
2、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6月23日至2016年6月27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至16:30时(北京时间)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4、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伍仟元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7月15日9时30分
2、地点:朝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朝阳县柳城街道郭家村八组)
3、本公告有关内容及其他未尽事宜以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朝阳县柳城镇南大营子小学
联系人:贺殿林
联系电话:13591877766
招标代理机构:朝阳方正中原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朝阳市双塔区珠江路三段57号
联系人:李爽
联系电话:0421-2639800
201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