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金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大连金州新区水利管理服务中心的委托,就大连金州新区水利管理服务中心防汛物资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资格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 JHCG[2016]024 二、招标内容:防汛物资一批(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三、采购预算:30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四、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货物的供应商; (二)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主要产品(编织袋、发电机、便携式水泵、防汛应急灯)厂商授权证明; (三)外地供应商须具有在大连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非供应商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供应商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且接受委托的售后服务机构工商注册时间至开标之日止不低于一年。 注: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2016年7月1日至2016年7月15日止每天8:30—11:30、13:00—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辽宁金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发售招标文件(大连开发区五彩城凯伦国际大厦B座2403室)。 六、报名要求: 1、投标单位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未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登陆大连金州新区政府采购网(http://218.25.154.170:8088/web/ZBt/index.aspx)“会员登陆”进行注册并申请购买招标文件;已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进入金州新区政府采购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 2、通过金州新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副本证原件、组织代码证原件(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产品授权书原件、外地投标人在大连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证明材料原件(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副本、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及以上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七、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本,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加付60元特快专递费。 八、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16年7月22日13:00分至13:30分(北京时间)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第5受理区(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 九、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与地点:2016年7月22日13:30分(北京时间)在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第8开标室(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 十、招标人:大连金州新区水利管理服务中心 十一、招标代理人:辽宁金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关雨 电话:0411-39202016-837 传真:0411-39202016-816(自动)电子邮箱:zb@lnjhzj.com 地址:大连开发区五彩城凯伦国际大厦B座2403室 开户行:大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营业部 帐号:2033120101074839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