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宁蒗县县城河滨走廊建设项目-给排水及电气工程(第五标)(二次招标)已经批准建设,宁蒗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建设资金已到位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全部由政府出资,招标人为宁蒗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 丽江荣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宁蒗县县城河滨走廊建设项目-给排水及电气工程(第五标)(二次招标),包括园林绿化、给排水及电气等工程。招标规模约367万元,项目地址:宁蒗县大兴镇。
2.2招标范围
宁蒗县县城河滨走廊建设项目-给排水及电气工程(第五标)(二次招标)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全部工程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3.1.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1.2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叁级及其以上资质;
3.2财务要求
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交2012至2014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3业绩要求
近五年内至少承担过一件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3.4信誉要求
法定代表人经《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无犯罪记录。
3.5项目经理资格
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专业)
3.6其它要求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云南省省外企业需提交入滇备案证和入丽备案证,丽江市外企业需提交入丽备案证。
4.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条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年 7 月 1 日至 2016 年 7 月 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请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到 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项目经理证及以上证件需提供一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留档备查。
5.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120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 2016年7 月20日上午9:30时以前,地点为 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宁蒗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 址: 宁蒗彝族自治县城
联系人: 陈朝政
电 话: 13908886055
招标代理机构: 丽江荣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丽江市古城区香江花园商铺5-101
联系人: 白加荣
电 话: 0888-5120552
报名地址: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工程建设交易服务科(丽江市古城区民航路2号)
联 系 人: 王继强
联系电话: 0888-5100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