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受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下属营运路段(以下简称业主)委托开展省高下属路段全计重收费系统称重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的招标工作。本招标已由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粤交集基[2016]26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各业主自筹,投标人中标后与各业主签订合同。项目业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全国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根据交通运输厅工作会议纪要《广东省高速公路车型分类调整及全计重收费工作会议纪要》([2015]82号)文件要求,广东省政府、省交通运输厅部署推进2015年实现广东省高速公路货车全计重收费工作。为了进一步提高计重设备的稳定性和准确度,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下属广清、肇花、广乐、京珠北、阳茂、阳阳、茂湛、湛徐、渝湛、新台、粤赣、惠河、深汕西、揭普惠、汕汾、广三、江鹤17条营运路段拟开展相关的全计重收费系统改造工作。
本次全计重收费系统改造工程招标的内容包括:1、动态称重成套设备的生产供货和施工安装,要求承包人提供包括联合设计(含设计)、供货、运输、安装、测试、试运行、培训、交付使用、档案资料整理、维护、保养和缺陷责任期等全套服务,为业主提供计重收费所需的机电系统计重收费动态称重成套设备及辅材。2、基坑开挖、设备安装基础及连接管道、称重区域内的接线井和排水井、排水用水泵、车道限宽措施、防雷接地、既有设备的拆除与恢复等在收费车道范围内的设备安装配套施工。
2.2标段划分
本招标共分为2个标段,详见下表:
省高全计重收费系统称重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工程量统计表
标段名称 | 序号 | 路段名称 | 出口整车计重设备工程量(套) | 限高门架(套) | 备注 |
超宽车道(3.8*18m) | 标准车道(3*18m) | 小计 |
1标 | 1 | 广清高速公路 | 1 |
| 1 |
| 已列入2016计划 |
2 | 肇花高速 | 3 |
| 3 |
|
3 | 京珠北高速 | 1 | 7 | 8 |
|
4 | 广乐高速 |
| 8 | 8 | 22 |
5 | 粤赣高速 | 1 | 1 | 2 |
|
| 小计 | 6 | 16 | 22 | 22 |
|
5 | 粤赣高速 | 1 | 3 | 4 |
| 暂定工程量(未列入2016计划) |
6 | 惠河高速 | 1 | 1 | 2 |
|
7 | 深汕西高速 | 2 | 6 | 8 |
|
8 | 揭普惠高速公路 | 1 | 3 | 4 |
|
9 | 汕汾高速(汕头) | 1 | 6 | 7 |
|
| 小计 | 6 | 19 | 25 | 0 |
|
合计 | 12 | 35 | 47 | 22 |
|
2标 | 1 | 新台路段 |
| 4 | 4 | 2 | 已列入2016计划 |
2 | 渝湛高速 |
| 12 | 12 |
|
3 | 茂湛高速 |
| 5 | 5 |
|
4 | 湛徐高速 |
| 11 | 11 |
|
5 | 江鹤高速 |
| 3 | 3 |
|
6 | 广三高速 |
| 5 | 5 |
|
| 小计 | 0 | 40 | 40 | 2 |
|
7 | 阳茂高速 |
| 12 | 12 | 5 | 暂定工程量(未列入2016计划) |
8 | 阳阳高速 |
| 10 | 10 | 7 |
| 小计 | 0 | 22 | 22 | 12 |
|
合计 | 0 | 62 | 62 | 14 |
|
注:具体工程数量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为准,表中所列暂定工程可能不实施,在承包人设备备货期内(设备未运输到货),经与承包人协商,业主有权调整并确定最终设备的实施工程量,并不承担任何与此有关的责任。
2.3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本项目预期工期60天。
2.4 货币
投标报价和中标后的工程价款均以人民币结算和支付。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如下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且该许可证必须包含投标人所投产品;投标人在业绩、设备和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中,每个投标人只需购买1份招标文件就可对1标、2标两个标段同时进行投标,但只允许中其中一个。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多家子公司(解释下同),均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5 投标人还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企业IC卡,无IC卡号的投标人不予以报名。投标人报名时还应提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下载网址为http://www.gzzb.gd.cn)。IC卡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4日至 2016年7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收取费用1000U元,收后不退。
4.3 投标人在交纳了每个标 2000 元的图纸押金后,凭获取的招标文件、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图纸押金的交款凭证在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施工设计图纸。交纳图纸押金的方式和时间要求如下:在上述规定的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以现金形式交纳。
投标人在开标后 90 天内,归还施工设计图纸,在图纸保持完好(图纸不得有涂改、书写、破损等情况)并全部交还后,招标人将投标人押金全部退回,该工作的具体时间安排,招标人将另行书面通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本次项目招标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29日 9:3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8:45时至9:30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南方日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U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32号利通广场5608室
邮政编码:510623
电子邮箱:1015812537@qq.com
联 系 人:邓小姐
电 话:13556163812传 真:020-83731372
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