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宜昌三峡旅游新区供水系统改造工程已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宜发改审批[2016]22号文批准建设,由市财政局以宜市财发[2016]29号文下达资金,招标人为宜昌三峡旅游新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宜昌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宜昌三峡旅游新区供水系统改造工程土建施工,详见招标文件。 宜昌三峡旅游新区供水系统改造工程施工,合同编号:(YCSXGSGZ-SG); 2.3 施工地点:宜昌市南津关村、前坪村、龙泉山村、南津关社区境内。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等级。(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4)企业主要负责人(资质证书中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拟任本合同工程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均须取得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并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相对应的A、B、C证),且在有效期内。(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 (5)已获得湖北省水利厅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外省投标企业须同时出具《外省企业入鄂水利工程施工企业人员登记表》,且拟任本项目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五大员”)须与登记表人员相符。(提供登记表原件) (6)项目经理资格:具有水利工程类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及水利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所载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资格:具有水利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五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预算员、材料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需提供相关证书原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按废标处理。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开标后即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4开标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带其身份证明文件(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2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投标报名,潜在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后,方可登录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专区进行网上投标报名。 4.2网上报名成功后,请于2016年7月15日开始可以登录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系统招标文件下载栏目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 4.4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不同交易标段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踏勘现场,如需踏勘现场请与招标人联系;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宜昌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