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沙鲜禽冷链物流中心(一期)建设项目已由长沙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县发改备[2016]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沙惠湘禽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长沙惠湘禽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创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综合废水处理工程采用设计、采购、施工 (EPC)总承包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EPC)总承包方式: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工程总承包企业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长沙鲜禽冷链物流中心(一期)建设项目综合废水处理工程EPC项目
2.2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长沙县黄兴镇打卦岭村。
2.3 建设规模:本项目包括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备、挡土墙和围墙工程及本项目场地范围场内外借土方回填工程。污水处理规模为3200m3/d,总建筑面积1484.58m2,土建工程包括8000×6000×6000(长宽高,单位为mm,以下均同)收集池1座,18900×5000×4700隔油沉淀池1座,18900×10100×6700调节池1座,15000×6100×6700ABR厌氧池3座,18900×7500×6200接触氧化池2座,12000×5000×6000清水消毒池1座,12000×900×900排放计量渠1座,3000×1500×2200浮碴转运池1座,15000(内径)×4700(高)沉淀池1座,7000(内径)×5000(高)污泥池1座,2000×8000×3800设备间1栋,21100×10000简易彩钢棚1座。调节池、接触氧化池、厌氧池、调节池地面以下埋深2m,收集池埋深5.8m,沉淀池埋深2.2m,清水消毒池埋深5.2m,排放计量渠埋深0.67m,污泥池埋深2.5m。
2.4合同估价:约1600万元。
2.5计划工期:140日历天,计划2016年7月开工。
2.6保修要求:符合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要求,且整套系统的保修时间为1年。
2.7质量要求: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规范、有关政策、有关法规和本项目设计要点的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要求,且最终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
2)建筑和安装工程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国家现行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3)设备要求的质量标准:本招标文件提出的技术要求、投标文件中的对技术性能的描述和承诺、设备生产商的合格标准或国家相关标准(上述标准中以要求最严格的为准)。
2.8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污水处理设施、及污水站废气、污泥处理工程EPC项目工程设计、施工、设备供货、设备安装与调试、试运行、工程竣工验收以及提供其他相关服务;挡土墙和围墙工程及本项目场地范围场内外借土方回填工程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3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4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环保专业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5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环保专业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6)其它要求: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含2家);联合体牵头人为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4.1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4.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帐、电汇,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叁拾万元整。
5.2递交方式:保证金只能由投标人本单位基本账户直接转汇至长沙县招标采购局指定账户,不能以现金缴款的方式缴入或其它单位(或个人)账户转汇入;以现金方式或其它账户转汇入的保证金无效。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单位名称:长沙县招标采购局
开户银行:湖南星沙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8008 1050 0093 0932 2012
或者
单位名称:长沙县招标采购局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星沙支行
银行帐号:7319 0401 9910 301
(1)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并在银行进账单上注明“鲜禽冷链物流污水处理工程”投标保证金,未按时间提交或未注明项目名称且由此造成保证金无法查实或无法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保证金以足额到帐时间为准;
(3)投标人未中标的其保证金在本项目法定中标公示期(3个工作日)满后5日内退还(不计利息),退还保证金一律采用转帐方式汇至投标人基本帐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于签订合同之日起五日内退还,由长沙县招标采购局账户采用转帐方式转汇至投标人基本帐户;投标人开标后撤出投标或者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的,所交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人拒绝签订合同的,应当向中标人双倍返还投标保证金。
(4)请各投标人充分考虑银行办理保证金到账及清退操作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及开标后不接受保证金到账及清退查询。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6年7月1日~2016年7月7日 17:3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正常工作时间)到长沙县星沙街道望仙东路598号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3楼322室(东五路与望仙路交界东南角长沙县市民服务中心三楼)现场获取招标文件、图纸。获取文件时投标单位(如为联合体投标,为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到场,提供的资料(或证书)原件要求:
(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湖南省外投标企业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或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省外施工企业提供);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第二代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第二代身份证(不能用临时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代替);
(5)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提供)。
注:以上所有资料(或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6.2 招标文件售价 400 元。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络澄清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澄清答疑均以网络通知方式发布(网址:长沙县招标采购网 www.zbcg.csx.cn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 2016 年7月22日10时00分,地点为长沙县星沙街道望仙东路598号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3楼开标室(东五路与望仙路交界东南角长沙县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如为联合体投标,为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www.bidding.hunan.gov.cn )和长沙县招标采购网( www.zbcg.csx.cn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沙惠湘禽业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开福区金霞路二段289号
联 系 人:史先生
电 话:0731-8848309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创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469号新闻大厦8楼D座
联 系 人:袁胜、黄群
电 话:073184310782
传 真:073184310782
邮 箱:chuangd2002@163.net
温馨提示:
1、为保证开标期间会场纪律,开标当日将严格实行投标人身份制度。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单位代表(出席开标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发放身份牌,投标单位代表执身份牌出入开标会场,其他人员不得出入开标会场,请各投标单位做好相关准备。
2、为方便投标人停车,建议各投标人从望仙路入口进入市民服务中心地下停车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