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宁县2016年归朝镇易地扶贫搬迁大良子新村安置点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FNZYJYCG201606-79号
富宁县2016年归朝镇易地扶贫搬迁大良子新村安置点项目经富宁县扶贫开发局以富扶贫字[2015]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富宁县归朝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恒浩招标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以确定承包单位,特邀请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富宁县归朝镇龙山村委会大良子
2.2项目概况:新建村内道路硬化4686平方米,场地平整22150立方米,村内排水沟1545米,挡土墙800立方米,房屋量化5184平方米,活动室80平方米,公厕1座,入户电路1项,太阳能路灯17套,60立方米水池1座,寨门1座。
2.3工期: 150日历天
2.4采购预算价:199.7522万元
2.5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及审计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及人员、设备配备;
3.1.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3.2. 1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资质条件: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含叁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 .2. 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资产负债率不高于85%(需提供经非本单位专业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2.4业绩要求:近 3年有与招标项目在结构形式、使用功能、建设规模相同或相似的项目业绩 1 个(类似项目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
3.2.5近年发生的行政处罚情况:受到行政处罚的不在其行政处罚期内(受到行政处罚的须提供行政处罚情况说明及真实性承诺)
3.2.6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拟任项目经理要求:须已在申请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且不能在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
3.2.7信誉要求:近两年未曾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被评为不良信用单位或不良评级施工企业未撤销(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对近两年曾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被评为不良信用单位或不良评级施工企业未撤销不良评级的施工企业,不得在文山州参与新项目投标)。
3.2.8其他要求:
(1)云南省省外企业施工企业必须持有入滇备案证或入滇企业基本信息登记。
(2)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主要管理人员:持有有效证件的质检员不少于 1 人,安全员不少于 1人,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应符合《云南省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DBJ53/T-69-2014》。
(4)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实行压证施工制度,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上述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原件,须在签订合同前由中标人提供给项目业主,退还时项目业主退还。
(5)申请人应提供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开具日期须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3. 9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申请人于2016年 7 月 4 日至2016年 7 月 8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恒浩招标有限公司(文山市琵琶岛C33-1号门市)由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经理持单位介绍信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1200元,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4)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和身份证原件;(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原件;(6)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除外)(7)检察机关开具的有效期内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8)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9)人社部门出具的近两年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原件;(10)云南省省外企业施工企业入滇备案证书或入滇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证书;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贰万元整(¥: 2000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6年 7 月25 日17时00分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提交到保证金专户,其它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概不接受。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转账凭证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投标保证金缴款单位名称必须和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参与此次招标活动。
户名: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宁支行
银行帐号:53001677536051005241
联系电话:0876-6399788
6.投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 7 月 26 日 15 时 00 分,地点为: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为: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供应商在投标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将主要以书面形式通知各投标人。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文山州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网站》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富宁县归朝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恒浩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 | 富宁县归朝镇 | 地址: | 文山市琵琶岛33-1号 |
联 系 人: | 陆先生 | 联 系 人: | 蒋女士 |
电话: | 18087682330 | 电话: | 13887605100 |
传真: | 传真: | 0876-2195886 |
云南恒浩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