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ESTX-LFZB-2016-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来凤县翔凤镇精神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项目已由来凤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来发改审批[2015]4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来凤县民政局,建设资金为项目业主单位自筹,招标人为来凤县民政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对本工程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实施地点:来凤县翔凤镇精神堡社区;建设规模:新建日间照料中心服务楼1栋(共3层),建筑面积600平方米,配套建设院内道路、停车场、室外活动场所、给排水、绿化、消防等基础设施;工期:90日历天;计划投资:130万元;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招标编号:ESTX-LFZB-2016-04。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应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2 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方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文件精神,申请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未有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罚或人民法院判决的情形,并在投标文件中作出相应的承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合格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16年7月1日至2016年7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到来凤县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来凤县武汉大道县政务服务中心九楼)登记报名。然后凭中心登记表原件、法人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拟派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身份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及五大员上岗证等证件的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鲜章)到恩施州同欣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来凤招标代理部(来凤县翔凤镇凤翔大道)购买招标文件。
5.2 本项目的招标文件从2016年7月1日起开始发售;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29日15:00时,地点:来凤县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来凤县武汉大道县政务服务中心九楼)开标大厅。
6.2省外建筑企业在鄂从事建筑活动,需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在我县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内外企业和人员信息以一体化平台记录公示的信息为准。
6.3 投标申请人送达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供本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对参与此项目的投标申请人法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经理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6.4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和地点
7.1 开标时间为:2016年7月29日15:00时;
7.2 开标地点为:来凤县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来凤县武汉大道县政务服务中心九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来凤网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来凤县民政局
地 址:来凤县翔凤镇凤翔大道
联系人:杨权松
电 话:15347151158
招标代理机构:恩施自治州同欣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来凤县翔凤镇凤翔大道(四斗种桥正中央)
联系人: 张艺
邮 编: 445700
电话: 18671896818
201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