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招标目的
1.1.1为了获得工程勘察设计方案,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统一收费标准、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勘察设计方案及其勘察设计承包人。
1.2项目概况
1.2.1工程名称:暨南大学南校区实验楼F组团工程勘察设计。
1.2.2工程位置:广州市番禺区兴业大道东855号。
1.2.3工程范围:实验楼F组团(实验楼和实验动物管理中心)总建筑面积37956㎡,其中地上部分建筑层数为6层,地上建筑面积为37256㎡,半地下室建筑面积700㎡。基底面积6557㎡,最大单体面积37956㎡。
1.2.4规划用地文件:穗规地证〔2009〕448 号。
1.2.5项目批准文件:发改投资[2011]1285号。
1.2.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部分财政资金)。
1.2.7投资总额:人民币约17647 万元(不含征地拆迁费)。其中,本次招标建安费用限额:人民币约14955.0847万元;
1.2.8招标内容:包括如下内容:
1、(1)勘察设计范围:建筑单体:实验楼F组团(实验楼和实验动物管理中心)总建筑面积37956㎡,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为37256㎡,半地下室建筑面积700㎡。建筑具体编号以详规批复为准。(2)设计范围(不包勘察):校园电力增容及其供配电工程。(3)总体设计协调。
2、工程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及修改、初步设计及概算、节能评估报告编制、施工图设计、管线综合、施工及设备招标配合、现场指导和配合服务、相关报建配合、结算配合服务、保修配合服务、工程专业报验施工图的绘制(如规划验收)等。
本工程实行设计总承包,主体设计及专项设计均包含在此合同中。范围包括建筑、结构(含钢结构)、装修装饰(含玻璃幕墙、天棚吊顶、实验楼室内装修(不包含实验动物中心实验楼室内二次装修设计)及文化装饰等)、人防、消防、给排水、空调、通风(含实验室通风专项设计)、电梯工程、强电(含高压电)、智能化弱电(含:综合布线、计算机网络等通信系统,安防监控等安全防范系统,有线电视、信息显示、多媒体教学等信息播放系统,楼宇自控、机房工程等综合控制系统)、校园电力增容及相关供配电工程、室外周边20米以内的道路、园林绿化(含屋面绿化)、景观照明、环保,还包括红线范围外保证建筑物正常使用的必要的其他专业工程设计。
3、相关的岩土工程勘察。
[注释]招标内容可视工程具体情况删除不需要的内容。根据具体项目的实际情况,合同范围可增加和删除及细化明确。
1.2.9 工程建议施工日期为2017 年8 月,竣工日期为2018 年9月。
1.3前期服务机构
1.3.1机构名称: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华南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注释] 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
1.3.2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4投标资格
1.4.1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
1.4.2国内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②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注释] 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主办人必须是具备上述要求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如中标人不具备相关专业设计资质,应当自行完成本资质专业的设计业务,并在保证整个建筑工程项目完整性的前提下,经发包方同意,将其他部分专业设计业务依法分包。
1.4.3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1.4.4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在本市已建立诚信档案,并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档案信息,有效期以网上公布的有效期为准。
[注释] 以交易服务机构网上公布的备案有效期为准。
1.4.5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注释] 从下列资格中选一项:
一级注册建筑师。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
1.4.6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附录3。
1.5购买招标文件
1.5.12016年7月6日至2016年7月12日的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申请人必须同时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窗口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受理。投标报名费100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5.1.1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5.1.2注册执业证书(未实行注册制度的专业可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代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5.1.3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申请表》(见附录1、2、3)一式三份。
1.5.1.4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贰份,表格可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5.1.4-1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原件贰份(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交)。
1.5.1.5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由收款机构开具发票。
1.5.2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交易服务机构报名,或者向监督机构投诉。
1.5.3 本招标项目不实行网上投标,故无需将投标文件中的计算机文件网上投递到勘察设计远程招标投标服务系统。
1.5.4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申请人不足5名时,招标人依法有权:
(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人的资料仍有效
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
(2)依法重新招标。
1.6现场考察
1.6.1集合时间:投标人自行考察。
1.6.2集合地点:投标人自行考察。
1.7费用
1.7.1工程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22.4 万元,综合包干单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60元/米。
工程设计总收费最高投标限价为356.2733万元(其中实验楼F组团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330.8467万元,校园电力增容及相关供配电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25.4266万元)。
方案补偿费先由招标人支付,包含在本次勘察设计总收费中,结算时再扣除投标方案补偿费。用于投标经济补偿的方案设计费为人民币15万元,分配办法如下:
给予评审排序第1名的投标人4万元;
分别给予评审排序第2名和第3名的投标人2万元;
分别给予评审排序第4名至第10名的投标人1万元;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如果投标人不足10名,剩余的方案设计费支付给中标人。
注:1.如果招标失败,则当次不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2.招标人和中标人有权在实施方案中参考使用获得经济补偿的所有投标方案成果的部分内容。
1.7.2本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
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应当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
1.7.3岩土工程勘探费用,按照承发包双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乘以中标综合包干单价(投标时工程量暂按1400m计,依据工程实际情况,由投标单位按钻孔深度以综合单价包干形式进行自主报价,该单价已包括所有实物工作收费、技术工作收费、税金以及办理工程勘察相关许可、机械进退场、工程测量等完成勘察工作的全部费用。勘探布孔图及钻孔进深须报业主单位核准。
1.8工期
1.8.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深化,方案确定后 45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概算和节能评估报告编制,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 5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 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30%。(备注:以上时间均为中标人实际设计、修改时间,不包括建设单位审批时间)
1.8.2勘察工期:
(1) 初勘工期:本工程工期紧迫,勘察单位需确保有效组织勘察队伍及勘察设备。经业主、施工图审查单位确认的初勘探点布置图下发后15天内须完成并提交初勘成果初稿。
(2) 详勘工期:本工程工期紧迫,勘察单位需确保有效组织勘察队伍及勘察设备。经业主、施工图审查单位确认的详勘探点布置图下发后15天内完成并提交详勘成果初稿。
(3) 施工勘察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再明确工期要求。
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0.5%;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30%。
1.9其他事项
1.9.1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是。
1.9.2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勘察设计费。
1.9.3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及其他相关资料由投标人自行收集。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9.4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1.9.5 有关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9.6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1.9.7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暨南大学
电话:020-85223541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601号
1.9.8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10招标人
1.10.1 名称:暨南大学
1.10.2 邮政编码、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601号
1.10.3 电话(手机)号码:020-85223541
1.10.4 传真号码:/
1.10.5 电子邮箱:/
1.11招标代理机构
1.11.1名称: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1.11.2邮政编码、地址:510075、广州市环市东路粤海大厦472号23楼
1.11.3电话(手机)号码:020-87651688-130/13826064241
1.11.4传真号码:020-87651688
1.11.5电子邮箱:Cl87651688Y@163.com
1.12交易服务机构
1.12.1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2.2 邮政编码、地址:510635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1.12.3 电话(手机)号码:020-28866000
1.12.4 传真号码:020-28866141
1.12.5 网址:http://www.gzzb.gd.cn
1.13招标管理机构
1.13.1 名称: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1.13.2 邮政编码、地址:510635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3楼
1.13.3 电话(手机)号码:020-28866214
1.13.4 传真号码:020-28866203
1.13.5 网址:http://www.gzzbb.gz.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