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里污水厂污泥处理系统改造工程EPC建设项目
招标编号: FJXCJFZ(2016) GC028号 |
开标时间:2016-07-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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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业主名称: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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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招标编号: FJXCJFZ(2016) GC028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洋里污水厂污泥处理系统改造工程EPC建设项目,项目业主为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洋里污水厂污泥处理系统改造工程EPC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福州市洋里污水处理厂内。 2.3建设规模:日处理市政污泥量150吨/天(60%含水率) 2.4主要建设内容:污泥发酵车间扩建(一期)、原料车间改扩建和尾水处理工程等(二期) 2.4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一期工程60日内建成投产,二期工程工期根据实际情况在合同中另行约定。 2.5招标范围: 2.5.1洋里污水厂污泥处理系统改造工程、原料车间改扩建和尾水处理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以及采购和试运行等工作,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至施工准备、采购、工程施工、竣工验收、试运行服务、缺陷责任期全过程; 2.5.2污泥处理所需原菌的采购、培养直至正式运行过程中的一切相关服务。 2.5.3招标内容包括工程设计(含编制概算),全部设备材料设计、采购、供货、运输及储存,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调试试验及检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一揽子工作,同时也包括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等,以及系统试运行及性能试验和连续不间断72小时试运行通过后的质保期及完成修补其由投标人责任造成的任何缺陷等的服务。 2.6污泥处置工艺:YM菌超高温好氧发酵工艺 2.7工程质量要求: 2.7.1工程设计质量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能顺利通过专家和有关部门的评审。 2.7.2工程施工质量应达到《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41-2008)、《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2008)、《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及其它国家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7.3材料质量标准应达到国家相关材料设备管理条例及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方式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已通过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中必须注明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 3.3财务要求:无。 3.4业绩要求:无。 3.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6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设计人员、施工管理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7投标人均非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8投标人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无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送资格审查资料,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1日至2016年7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投标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查)到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华林路338号锦绣福城西区7层105单元)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7月22日9时30分,地点为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华林路338号锦绣福城西区7层105单元)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委托代理人应持投标人拟派出项目总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票据原件、一份不需要密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复印件须加盖公章),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于递交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6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7.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伍拾万元人民币 。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银行转账或年度保证金的形式,汇达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注:投标人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污泥处理EPC项目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www.fjbid.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招 标 人: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洋里路16号 ; 电话:0591-83626526联系人: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华林路338号锦绣福城西区7层105单元 邮编:350013 电话:0591-87571681 传真:0591-87571681 联系人: 王雅婷 10.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帐户名称: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福建石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支行; 帐 号:9070630010010000011291。 注:(投标人可在投标保证金所有汇款凭证上注明“污泥处理EPC项目保证金”, 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