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汤阴县韩庄镇2015年南水北调干渠沿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已由安阳市环境保护局、安阳市财政局以安环文【2016】3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汤阴县韩庄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财政资金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中建联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监理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建设规模
2.1项目名称:汤阴县韩庄镇2015年南水北调干渠沿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监理)二次;
2.2建设地点:汤阴县韩庄镇境内;
2.3资金来源:中央资金;
2.4工 期:随施工工期
2.5招标范围:该项目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及保修期的全部监理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年检合格、有效。
3.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拟任项目总监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在本企业注册;
3.3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4投标人近3年(指2013年1月01日起至今)以来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 1 个;
3.5需提供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开具日期为发布公告之日以后)。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4.1请于2016年7月1日至2016年7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 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汤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服务大厅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报名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人身份证和被授权人身份证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上述查原件,留复印件一套)。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的截止时间为:详见招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汤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大厅
5.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汤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汤阴县韩庄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3937299850
代理机构:中建联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汪先生
电 话:18537215024
附件: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
汤阴县(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院:
我公司从网站X年X月X日发布的招标公告(招标编号:)获悉,汤阴县将进行项目建设(采购)招标,我公司拟参加该项目投标,特向贵院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手机:
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
项目经理:身份证号码:手机:
公司办公电话:
公司名称(盖章)
年月日
投标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需携带以下资料:
1、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
2、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3、公司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公司资质证书复印件;
6、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授权委托书;
8、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9、拟派总监身份证及职称证复印件;
注:2-9项各投标单位需提供原件及加盖有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复印件留检察机关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