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21020120160628314802 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大连凌水河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勘察 二、建设单位:大连紫光凌水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三、工程概况:占地面积:3.96公顷; 处理污水能力8万m³/d。 四、工程地址:位于凌水污水处理厂原有厂区红线范围内。 五、招标范围:大连凌水河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勘察,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六、工期:30天 七、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投资总额约9456.73万元。 八、资质要求:投标企业须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甲级 的独立企业法人,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九、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十、投标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1日至2016年7月8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北京时间),在网上进行投标报名,本项目不接受其他任何形式的投标报名。网站名称:大连建设工程信息网。 十一、招标文件购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月日至 2016年月 日,每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可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缴费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十二、其他要求: 注意:(1)投标企业开标前须取得大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IC卡,尚未办理的请登陆《大连市筑信网》(www.dlzhuxin.com)按要求及早办理。投标人须按《关于推动大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工作的意见》大建委发(2011)117号文“CA锁办理程序”办理CA锁后方可参加开标会。 (2)投标保证金管理:原则上只能收取投标人基本开户行开具的支票、汇票或银行保函;投标人应提前2-3天提供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交至:大连诚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若在规定日期前未收到任何形式的付款(以到账时间为准),则视为放弃本次投标。外地企业如需汇款,请汇至大连诚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民生银行大连人民广场支行;账号751014170000751(汇款以到账时间为准,请注明项目编号);开标前由招标代理机构出具投标保证金有效性证明。投标保证金金额: 0.6万元。 十三、本项目不提供联合体投标 十四、招 标人:大连紫光凌水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十五、招标代理:大连诚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车莉电话:180411287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