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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大学科技楼消防设施管线更新安装工程施工招标公告(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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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6-07-01 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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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招标内容

汕头大学科技楼消防设施管线更新安装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第二次)

经学校批准,拟对科技楼管线进行重新敷设。该工程施工招标公告自2016628日在汕头大学主页招标专栏和广东建设信息网招标信息栏上发布,截至630日报名施工单位不足3家,根据规定,本次施工招标公告延长报名时间,其他无修改,原投标人已报名或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有效,邀请符合下列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工程名称:汕头大学科技楼消防设施管线更新安装工程

二、招标编号:STU-GCZB-2016-020

三、建设单位:汕头大学

联系人: 徐老师、陈老师话:07548650298886502491

真: 075482903697箱:o_ztbzx@stu.edu.cn

四、工程地点:汕头大学校内

五、工程概况及批准预算:

1、招标内容:科技楼高7层,消防设施管线包括探测器管线、手动按钮管线、消防电话及紧急广播管线四部分。自动消防报警系统型号为海湾500型,消防探测器300多个。本次项目改造主要是更新老化的管线(DN20-20的镀锌管),主控制器、消防探测器、电话机、警铃、消防广播设备不做更换。,具体施工范围以建设单位提供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报价清单及补充材料为准(招标人会安排现场踏勘),工程施工期为45个日历天。

2、工程批准预算为¥9万元。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报名递交资格文件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201671日~75日(上午:830 1130 下午:300 500)。

广东省汕头市大学路243号汕头大学招投标中心(行政中心103室),邮编:515063

届时,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201678日上午9时至1130分,递交到领取招标文件地点。本项目只接受在截标当日由投标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亲自递交的投标文件。电报、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投标截止时间:2016781130

开标时间:2016781500;开标地点:汕头大学行政中心一楼会议室。

九、投标人资格合格条件及其他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4、拟派注册建造师具有机电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5、投标人在汕头地区必须具备售后服务能力,包括设有相应的机构和人员。

6、投标人(含建造师)最近3年内在汕头大学承包的工程施工任务未有不良记录。

7、本次更新的材料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参数、具备国家有关部门检验的质量合格产品。

8、本次施工包括设计、购置、安装、调试、集成工作,由施工方统一负责完成,施工方需到现场实地勘察,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并按国家相关规范要求进行施工。

9、科技楼施工条件较复杂,现有楼层大多有天花吊顶,管线施工时,必须对天花吊顶的进行拆装,届时,如有损坏需按原标准修复。

10、为了尽可能不影响到该楼师生的工作学习,施工时间需要与该楼管理部门进行沟通协调。特别要进入各工作房间施工时,需要征得房间使用者的允许才可施工。

11、验收:本工程完工时由双方组成验收小组,按设备和产品相关的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进行验收。

12、保修:本工程保修期为二年,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予以响应并给予最佳技术支持,应答技术支持、响应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十、资格审核及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由建设单位成立的评标小组负责对各参投单位进行资格审核及确定正式投标人。

十一、报名需提交资料:

1、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及附件二《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一式一份),《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未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依据,但有可能影响投标申请人的选择结果。

2、资格审核合格条件的所有要求条件(见第九条)及及证明材料(需原件核查的资料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资格审核相关证明材料必须按照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申请人填写的内容、所报数据和材料均需真实且在报名截止期前递交。招标人只认可经原件核对的申请资料,未提供原件核对的资料或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供完备资料的,招标人将否认其有效性,由此导致该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核不通过的,责任由该投标申请人自负。如提供不真实材料、弄虚作假,经招标人发现或被投诉且经评标小组证实确认,一律取消其投标资格。

十二、本公告在汕头大学主页(网址:http://www.stu.edu.cn)招标专栏和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http://www.gdcic.net/GdcicIms/)招标信息栏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上述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三、在投标报名后,投标申请人必须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作假,在正式开标前或开标后经举报查实,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由此引起建设单位一切损失及相关影响的责任。

汕头大学招投标中心

201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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