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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流南路(兴源东路-和平东路K0+856-K1+040段)支二路、土方、道路、排水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为了提高工程建设进度,节约招标投标成本,进一步规范经开区建设项目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规定,现对物流南路(兴源东路-和平东路K0+856-K1+040段)支二路、土方、道路、排水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要求的服务单位及时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桐城市经济开发区
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1570169.00元,详见施工图纸内容
3、监理服务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审计结束,监理费用不因工期延长而增加。建设工期以工程实际施工工期为准。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的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企业在我市有市政工程监理业绩;目前在安徽省内没有受到地市级及以上勒令停止市场行为的处罚。
2、总监资格要求:派驻本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市政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投标人须与拟派的总监有合法的劳动关系并按现行法律法规规定为其购买社会养老保险,总监无桐城市外在建项目管理。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报名资料
1、2016年6月24日至2016年7月1日下午3:00截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同祥路管委会三楼)
3、报名资料:(以下证书资料复印件1份需加盖单位公章,并须提供原件核验):联系人及总监身份证、企业介绍信、企业资质证书、法人营业执照、拟派驻现场的总监及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监理工程师信用登记手册、企业监理业绩证明材料、总监监理过市政工程代表作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等)。报名时要求总监到场。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复元
联系电话:0556-6567896
桐城市经济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四日
附件: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
一、履约保证金
2.1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合同价款的10%。
2.2合同协议书签署前中标人应按本公告规定的履约担保金额由企业基本账户通过转账方式汇至桐城市经济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账户。
户名:桐城市经济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账号:20000040787010300000106
开户行:安徽桐城农村商业银行开发区支行
二、评标办法
1、开标时间:2016年7月1日15时0分
地 点: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二楼会议室
2、本项目合同价为施工合同价款的1%。
3、中标单位由摸球产生,共摸两轮,第一轮产生投标人顺序,第二轮产生中标人。
三、合同专用条款
1、监理费用相关规定
1.1监理服务酬金为(大写); 元。
1.2监理费支付:监理费按工程进度与工程款同比例支付,工程审计结束,监理费付清。
2、约束条款
2.1中标人在工程的施工监理过程中,不得随意变更总监理工程师,如应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总监理工程师无法在施工现场监理,须先提交总监理工程师不能到场情况说明材料后,经招标人同意批准后,公司可派一名与本次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总监理工程师相符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但总监理工程师仍承担一切连带责任。
2.2禁止中标人将其承包的监理业务转包给他人,禁止中标人将其承包的全部监理业务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中标人如有以上行为,业主有权对中标人进行处罚,处罚款为履约保证金全部扣除,同时赔偿由此给业主造成的损失,并通报中标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其列入黑名单。
2.3中标人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部主要成员每月必须驻施工现场不少于22天,并实行考勤制度。特殊情况向发包方说明情况,一个月内总监理工程师出勤不满22天的,视其为总监理工程师挂靠行为,招标人立即将此情况及时上报相关监管部门,追究中标人的违约责任及给招标人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4工程除总监理工程师外,拟派驻现场的主要监理人员不得少于1人。如中标人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招标人经查实发现中标人未按上述要求进行监理工作,业主有权对中标人进行处罚,处罚款为履约保证金全部扣除,同时赔偿由此给业主造成的损失,并通报中标人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将其列入黑名单。
3、强制性条款
禁止借用他人资质参与投标,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并将双方记入黑名单,三年内取消在桐的所有建设项目的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