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丰台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6年方庄区域提升三期环境整治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16年方庄区域提升三期环境整治工程施工
项目编号:2016-YQ-ZFC-0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付廷洲
项目联系电话:18810648043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北京市丰台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文体路2号
联系方式:杜江彦 010-8365626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付廷洲 18810648043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12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序号 | 分包 | 采购预算 | 招标范围 |
第一包 | 小区环境提升 | 7456967.89元 | 详见招标文件 |
第二包 | 公共服务设施 | 1295261.15元 | 详见招标文件 |
第三包 | 群星路西段 | 1979628.49元 | 详见招标文件 |
第四包 | 紫芳璐、蒲芳路西段 | 8767053.99元 | 详见招标文件 |
第五包 | 电力拆改移 | 2575360.34元 | 详见招标文件 |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投标人资质要求:第一包(小区环境提升):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第二包(公共服务设施):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第三包(群星路西段):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第四包(紫芳璐、蒲芳路西段):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第五包(电力拆改移):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7)拟派项目经理资质要求:第一包(小区环境提升):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第二包(公共服务设施):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第三包(群星路西段):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第四包(紫芳璐、蒲芳路西段):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第五包(电力拆改移):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8)不接收联合体投标;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207.42718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7月01日 09:00 至 2016年07月07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12号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21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7月21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冠京饭店(北京丰台区丰台北路79号)七层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1.领取招标文件需携带:
1)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组织机构代码证;4)税务登记证;5)企业资质证书;6)安全生产许可证;7)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8)外地企业提供进京备案许可证;9)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2014年度或2015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10)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以上资料需携带原件核验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注:已办理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企业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只需提供含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营业执照
2.未向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3.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北京市财政局(http://www.bjcz.gov.cn/zfcg/index.htm)、北京市丰台区政府采购网(http://zc.bjft.gov.cn:8080/)发布。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财库[2011]181号、财库〔2014〕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