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绥化至沈阳公路(G203)服先桥至金宝屯(省界)段建设项目已由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以吉发改审批[2016]12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交通运输厅补贴和项目法人自筹,招标人为四平市绥沈公路建设指挥部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国道绥化至沈阳公路(G203)服先桥至金宝屯(省界)段建设项目路基、路面、桥梁、交安设施、绿化、环保及附属工程等全部内容,主线全长78.092公里,技术标准为二级公路。
本工程监理服务期37个月。施工准备阶段和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同步,预计13个月,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24个月(如因竣工验收推迟,缺陷期监理服务应顺延至竣工验收结束)。
本工程设置二级监理机构。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下辖中心试验室)1个,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SPZJ01标段下设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下辖驻地试验室)4个,分别为SPJ01标段、SPJ02标段、SPJ03标段、SPJ04标段。各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监理标段 | 起讫桩号 | 长度(Km) | 主要施工监理内容 | 监理级别 |
SPZJ01 | K431+115—K509+303.259 | 78.092 | 路基、路面、桥梁、交安设施、环保及附属工程等全部内容 | 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下辖中心试验室) |
SPJ01 | K431+115—K450+100 | 18.990 | 路基、路面、桥梁、环保及附属工程 | 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下辖驻地试验室) |
SPJ02 | K450+100—K469+020 | 18.920 | ||
SPJ03 | K469+020—K487+000 | 17.980 | ||
SPJ04 | K487+000—K502+000 | 14.999 |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监理资质证书,近5年内(指201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从事过二级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2投标人可参加多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在1个标段的中标。评标及确定中标候选人次序为SPZJ01、SPJ01、SPJ02、SPJ03、SPJ04。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2.5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09]123号文)、交通运输部办公厅文件《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文),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乙级监理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列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名录”(最新)的,不能通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
2.6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的规定,投标人应自行针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总/驻地监理工程师、总/驻地监理工程师备选人)向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最短期限:2013年1月1日至2016年7月7日),并将查询结果原件附入投标文件中,如未提交查询结果或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包括单位或者个人),相关投标将被否决。
3.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兴趣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7月1日至2016年7月7日每日的8:30-11:30时、13:00-16:00时,在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4楼(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 吉林省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如“三证合一”等,可不提供)、企业公司出资情况的工商查档证明原件(证明中至少可查找出公司出资单位或出资人、出资金额或出资比例等相关信息)、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参考资料1000元人民币,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4.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和时间为2016年7月21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4楼开标室(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
4.2本项目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及技术建议书)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7月21日10时00分,开标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4楼开标室;第二个信封(财务建议书)开标时间:2016年7月22日10时00分,开标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4楼开标室。
4.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吉林省交通厅网站、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7.公示
7.1招标文件关键内容将在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公开。公开内容包括:项目概况、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要求、评标办法、招标人联系方式。
7.2招标人将中标结果公示在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和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公示内容包括: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指总/驻地监理工程师、总/驻地监理工程师备选人)、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平市绥沈公路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 招标代理:吉林省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四平市交通大厦 | 地址: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建新街25号 |
邮政编码: 136000 | 邮政编码:136000 |
联 系 人:王丽霞 | 联 系 人:孙立民、张健、赵乐 |
电话: 0434-3281311 | 电话:0434-5018806、5018801、5023436 |
传真: 0434-3281311 | 传真:0434-5118088 |
日 期:201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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