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招标项目代码: 04172016150228
1、新联大街北侧规划路及停车景观广场市政工程,已由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产业投资发展局以营沿产投【2016】5号批准建设,筹资方式为银行贷款及企业自筹 ,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就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本次招标工程内容如下:
1)、工程概况:
规划路长 338.79m 路宽 10m;停车景观广场面积约 13800 m2;
2)、招标范围:道路、排水及广场施工。
2、本工程建设地点:营口沿海产业基内
3、投标保证金: 12万元。
4、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三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资质企业参加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
投标人还需具有 AA级及以上信用等级,并将企业信用报告做为企业投标的有效证件提供给招标人
5、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信用报告(上述证件为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 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于2016年 7 月 1 日至2016年 7 月 6 日到营口峰茂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营口市金牛山大街东 139号中小企业园内 )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每份招标文件人民币 600元整,售后不退。
6、其他: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 7 月 27 日上午 9时 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
7、发布媒体:此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招 标 人:营口沿海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营口市新联大街东 1号
联 系 人:刘杰
电 话: 0417-3888322
招标代理机构: 营口峰茂 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营口市金牛山大街东139号(中小企业园内)
联 系 人:王华春
电 话:0417― 2821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