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四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受委托,对朱家角镇人民政府购消防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3.2本项目采购预算为550000元人民币,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不予接受;3.3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3.4投标人是所投产品制造厂商或具备所投产品原生产(制造)厂商(ABC4kg 干粉、65mm 水带、手台机动消防泵、正压式空气呼吸器)针对本项目准许投标的书面唯一授权证明及原厂1年内免费售后服务承诺;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朱家角镇人民政府购消防设备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160701-0438(代理机构内部编号:SHQP2016-122) 3、预算编号:17-16-95549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朱家角镇人民政府购消防设备采购项目内容:ABC型干粉灭火器(≥4公斤装) 10个 开花直流水枪 2支 65mm水带 10盘 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备用钢瓶按照1:1配备)1套 手台机动消防泵 1台等货物 数量:5套项目基本概况详见招标文 件(第五章)内容 5、交付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10日内完成供货并通过验收。 7、采购预算金额:550000(国库资金:0;自筹资金:55000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贯彻现行国家政府采购政策。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6-07-0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07-08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的彩色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3.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的彩色扫描件;4. 投标人是所投产品制造厂商或具备所投产品原生产(制造)厂商(ABC4kg 干粉、65mm 水带、手台机动消防泵、正压式空气呼吸器)针对本项目准许投标的书面唯一授权证明及原厂1年内免费售后服务承诺原件的彩色扫描件;5. 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检察院开具)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6-07-22 09:3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6-07-22 09:3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的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网址:http://www.zfcg.sh.gov.cn) 2、开标地点:上海市青浦区胜利路758号6楼。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网卡。除网上投标以外,投标单位还需提供网上投标文件的打印件,装订成册一式四份,标明项目编号、投标项目名称,密封后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投标地点。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从2016年7月01日至2016年7月0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30~11:0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委派代表到上海市青浦区胜利路758号6楼现场报名及验证。现场验证时须携带上述上传资料原件及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经验证后即刻发还(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外),逾期提交资料者或提交资料不符合要求者视作自动放弃参加投标。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联系方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