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码 | 所属地区 | 安徽省 | |
公告名称 | 泾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综合楼室外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所属行业 | 农林牧渔 |
招标类别 | 施工 | 报名时间 | |
泾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综合楼室外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皖建施招JX2016108 发布日期:2016年7月1日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泾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综合楼室外工程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泾县发改委 3、招标人:泾县人民法院 4、资金来源:上级拨付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泾县政务新区 2、建设规模:主要工程内容为场地内土方及平整、沥青砼道路及停车场地面、非机动车车棚、围墙、LED景观墙、主入口标志牌、升旗台、地面铺装、台阶、景观柱、排水沟、残坡、台阶两侧挡墙、置石、消防登高场地、纯PU塑胶篮球场、亲水平台、水系桥、太湖景石、樟子松圆木栏杆、园路、碑刻、水系底面、水系岸边景观石、假山及假山基础、景观亭、工具房、景墙、1#岗亭、2#岗亭、3#岗亭、室外绿化、室外给排水灯光等及综合楼外墙灯光设计及安装等工程。 3、计划工期:60日历天 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室外工程施工(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5、标段划分: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企业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含临时),且无在建工程。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16年7月4日至2016年7月8日,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泾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招标代理(振兴代理)处。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持所需资料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8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27日10时00分,开标时间为2016年7月27日10时00分,开标地点为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泾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13856322387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振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彪 联系电话:15212707515 七、备注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法人代表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外省投标单位在开标前应办理进皖备案。 3、本项目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必须携带由中标企业属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1份,格式附后。 2016年7月1日 附: 检察机关 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检预查(2016)----号 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经查询,------------公司及法人代表-------在2013年--月--日到2016年--月--日(近三年)期间,未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 以上查询结果来自全国行贿犯罪档案库。 特此告知 -----人民检察院 2016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