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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ZGC2016186赣州新能源汽车科技城唐龙大道(伍岭路-唐凤大道往南708米)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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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6-07-02 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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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项目编号:赣开招字【2016】58号
  赣州新能源汽车科技城唐龙大道(伍岭路-唐凤大道往南708米)工程已经批准建设,所需资金已落实。现对赣州新能源汽车科技城唐龙大道(伍岭路-唐凤大道往南708米)工程监理实行公开招标,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监理招标项目概况
  1、招 标 人:赣州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招标项目:赣州新能源汽车科技城唐龙大道(伍岭路-唐凤大道往南708米)工程监理
  3、工程地址:赣州新能源汽车科技城内
  4、工程规模:本工程位于赣州新能源汽车科技城唐龙大道北起与伍岭路交叉口,南终于唐凤大道往南708米处,桩号K0+000~K0+654.22;桩号K0+766.375~K1+457.301,全长1457m,宽32m,其中车行道宽2×7.5米,双向四车道,两轮车道宽2×3.5,人行道宽2×3.5米。雨水管最大管径DN2200mm,水泥混凝土路面,红线路面面积约5万㎡;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6、本工程总投资:约3600万元;项目的合理要约监理费率为:1.7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7、监理工期:对应本工程监理招标范围内各阶段工程施工工期,并顺延至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及工程结算审计完成之日
  8、招标范围:对应赣州新能源汽车科技城唐龙大道(伍岭路-唐凤大道往南708米)工程各施工阶段的监理服务,并协助招标人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及工程结算审计
  9、工程监理要求:按设计的施工图纸及国家现行的监理规范和施工规范的标准进行施工监理
  10、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对投标人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企业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甲级资质的企业。
  3、投标申请人必须已入选为赣州市政府投资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的工程监理单位(根据《赣州市政府投资工程预选承包商管理规定(试行)》有关规定,自2016年1月24日起,招标人采用赣州市政府投资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企业的投标项目,在评标时不再核验名录证书,直接在查询系统进行核实)。
  4、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5、拟派本工程的监理机构人员必须满足下表要求:
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要求
序号
职务
数量
资格条件
职称
备注
1
总监理
工程师
1人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市政公用工程类中级职称以上(含中级)
    1、若职称为其他专业时,可提供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2、注册监理工程师应提供注册执业证书。若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执业证书发生过换证情况,则需提供初始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提供可查询网站网址)
2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
≥2人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省级及以上有关部门核发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市政公用工程类专业中级职称以上(含中级)
拟派的专业监理员和造价管理员要求
序号
职务
数量
资格条件
1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员
≥1人
监理人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有关部门核发的监理员岗位证书。
2
给排水专业监理员
≥1人
3
造价管理员
≥1人
必须持有造价员的岗位证书,同时具备初级或以上职称证书。
     6、外省来赣的投标人应在开标时出具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有效投标备案手续材料原件。
  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列入赣州市政府投资工程限制投标承包商(黑名单)且尚处在限制投标期限内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式、条件、标准和应提供的相关材料名称:
 1、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截标后资格审查);
 2、本工程投标人必备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
 (1)监理资质证书、营业执照、赣州市预选承包商名录证书;
 (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和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3)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出具劳动主管部门已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劳动合同不实行备案的地区,应提供社保证明);
 (4)按本工程监理机构人员要求表的要求和顺序提供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证件、证书等材料;
 (5)外省来赣监理单位开标时还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有效进赣备案通知手续材料;
 (6)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款收据及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转帐凭证;
 (7)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材料。具体以招标文件载明的为准。
  四、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凡符合上述第二条和第三条要求,并有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申请人请于2016年7月1日到2016年7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5:00-17:00(节假日除外)到赣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四楼402室招标文件发售处不记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资料费8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在购买招标文件后,携带以下相关资料到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部(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5楼510室)进行投标保证金缴纳相关信息采集登记:(1)单位名称(2)组织机构代码(3)基本户开户银行(4)基本户帐号,已采集信息的单位无需再次登记。
  五、其他
  1、本工程在招标文件商务标中有类似业绩打分,类似业绩是指监理单位在2011年7月1日以后监理过(含在监工程)单项合同金额≥2800万元且红线宽度≥24米的市政道路工程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注:以上类似业绩只做业绩打分不做资格必备条件。
  2、本工程已执行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投标保证金电子化管理系统,有关事宜投标人可自行前往赣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07973g.com)查看相关内容,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如因招标人原因而引起招标活动时间变动,招标人将在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07973g.com)发布。
  4、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标单位:赣州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翁毅军            
  办公地址:        赣州开发区香江大道88号       
  联  系  人:卢继芬
  联系电话:             0797-8682261
  招标代理单位:赣州市正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蒙一峰           
  办公地址:赣州市长征大道赣州商会大厦12楼    
  联  系  人:刘姿熳
  联系电话: 18370793663 
  监督单位: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建设局
  监督电话:0797—8308138            
201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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