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宁德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烟气净化系统提标改造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
采购单位 | 宁德漳湾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 | ||
行政区域 | 福建省 | 公告时间 | 2016年07月01日 17:29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小姐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3-2820555 | ||
采购单位 | 宁德漳湾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宁德市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郭工 0593-2313008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12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刘小姐0593-2820555 |
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受宁德漳湾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宁德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烟气净化系统提标改造采购项目项目(项目编号:FJTHND-5420160511-1 )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废标/流标公告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FJTHND-5420160511-1
项目名称:宁德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烟气净化系统提标改造采购项目
项目联系人:刘小姐
联系方式:0593-2820555
二、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宁德漳湾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 宁德市
采购人联系方式:郭工 0593-2313008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12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刘小姐0593-2820555
四、废标、流标的原因
供应商“厦门佰瑞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所提交的响应文件正本中未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第2项3.1条款资格标准:“2、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规定,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告知函中须体现投标单位、法人代表和授权代表行贿犯罪记录, 原件须附在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公司、企业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未提供的,其投标将被拒绝”的要求,资格审查不通过;供应商“上海璧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及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康恒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中未提供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证明材料,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评审标准和方法(二)、符合性审查(注:符合性检查有其中一项不符合者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定。)符合性审查不通过。本项目合格供应商不足两家,根据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按废标处理。
五、废标/流标日期:2016年07月01日
六、其它补充事宜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