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射阳县教育局新建射阳县第三中学的招标公告项目编号 3209241504130101 项目名称 射阳县教育局新建射阳县第三中学 标段编号 3209241504130101-BD-001; 标段名称 射阳县第三中学桩基工程;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16年7月2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16年7月8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传真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传真 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特殊公告[0]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相关附件
射阳县第三中学桩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标段编码:3209241504130101-BD-001
为改善教育条件,提升教育水平,根据全县教育发展规划和射发改审[2016]177号文件精神,并报经县政府批准,拟建设射阳县第三中学(初级中学)。根据建设工程招投标有关规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确定射阳县第三中学桩基工程施工承包人。
1.1招 标 人:射阳县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2项目名称:射阳县第三中学桩基工程。
1.3项目地点:射阳县幸福大道南侧、双山南路西侧。
1.4桩基工程范围:包括教学楼、多功能报告厅、风雨操场、食堂、宿舍楼等的桩基。
1.5桩基类型: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方桩,型号为HKFZ-AB400(240)、HKFZ-AB350(190)、KFZ-AB350(190) 。
1.6 经财政评审的预算价:799.69万元
1.7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703.73万元。
1. 8标段划分:上述桩基工程为一个标段。
1.9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10计划开工时间:2016年7 月。
1.11工期:40天(投标人考虑不少于4台桩机施工。招标人已安装完成的变压器为400 KVA,若有不足,投标人应考虑自备发电机组,其费用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1.12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1.13招标计价方式: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人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踏勘,施工便道、沟塘处理等包括在措施项目费用之中)。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地基基础工程(或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2.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4拟定项目部主要成员不少于5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土建(或建筑工程)施工员1人、土建(或建筑工程)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等】。
2.5拟定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在其它项目中担任项目组主要成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
2.6技术负责人与本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验(如职称证书未能体现专业,需同时提供毕业证书)。
2.7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均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专业岗位证书。
2.8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不得互相兼任。
2.9拟定项目组主要成员与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是投标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具有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自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有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记录。
2.10以往投标和经营过程中,无行贿犯罪记录。
2.11盐城市外施工企业首次参与本市招投标活动须提供盐城市城乡建设局核发的《市外建筑业企业单项工程项目核验通知书》;已取得《盐城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的市外施工企业须提供《盐城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2.12接受和同意射阳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工程项目有关管理规定方可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2.13无法律、法规规定投标受限情形。
3、工程欶支付办法
3.1完成工程量达30%时,付中标价的20%工程款。
3.2完成工程量达60%时,再付中标价的20%工程款。
3.3全部桩基工程完成,经验收合格,再付中标价的30%工程款。
3.4桩基工程完成满一年,付至工程审计结算总价90%的工程款(包括以前支付)。
3.5桩基工程完成满两年,并经检测、验收合格后,结清剩余工程款。
4、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数额:14万元。
4.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4.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从投标人基本帐户汇入招标文件载明的“保证金专户”。
5、履约保证金
5.1履约保证金数额:中标价×5%。
5.2履约保证金交纳方式:从中标人基本账户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
5.3履约保证金交纳时间:签订施工合同时。
5.4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至中标人基本账户。
6、资格审查
本项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7、拟采用的评定标办法
7.1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评标办法。
7.2招标文件设定投标最高限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为废标。
7.3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数×K。K为开标现场随机确定的0.95、0.96、0.97三个数字中的一个数字。
7.4低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数×K的投标报价不作为中标候选人(当有效投标报价大于等于7家时,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求其平均值)。
7.5确定通过评审并满足上述条件的最低投标报价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低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次确定1-3名中标候选人。
7.6若出现投标报价相同时,在开标现场随机确定其评标后的排序。
8、招标公告发布和获取招标文件办法
8.1 招标公告发布:
8.1.1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8.1.2射阳政务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8.1.3公告发布时间:2016年7月2日—2016年7月8日。
8.2招标文件发售(已完成网上注册的投标申请人网上自行下载)。
8.2.1发售时间:2016年7月2日8:00时至2016年7月8日18:00 时。
8.2.2发售网址:
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8.2.3如潜在投标人未进行企业信息入库,将导致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8.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305.00元(潜在投标人应按盐交易中心[2013]5号文件规定办理网上支付手续,按照相关规定和网上支付流程交纳)。
9、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时间: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射阳县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射阳县城幸福大道北侧、海润路东侧
联系人:王沈阳
联系电话:18662049616
招标代理机构:射阳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射阳县城人民西路66号
联系人:张琪
联系电话:0515-82341002
联系人
电话
联系人
电话
射阳县第三中学桩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标段编码:3209241504130101-BD-001
为改善教育条件,提升教育水平,根据全县教育发展规划和射发改审[2016]177号文件精神,并报经县政府批准,拟建设射阳县第三中学(初级中学)。根据建设工程招投标有关规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确定射阳县第三中学桩基工程施工承包人。
1.1招 标 人:射阳县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2项目名称:射阳县第三中学桩基工程。
1.3项目地点:射阳县幸福大道南侧、双山南路西侧。
1.4桩基工程范围:包括教学楼、多功能报告厅、风雨操场、食堂、宿舍楼等的桩基。
1.5桩基类型: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方桩,型号为HKFZ-AB400(240)、HKFZ-AB350(190)、KFZ-AB350(190) 。
1.6 经财政评审的预算价:799.69万元
1.7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703.73万元。
1. 8标段划分:上述桩基工程为一个标段。
1.9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10计划开工时间:2016年7 月。
1.11工期:40天(投标人考虑不少于4台桩机施工。招标人已安装完成的变压器为400 KVA,若有不足,投标人应考虑自备发电机组,其费用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1.12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1.13招标计价方式: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人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踏勘,施工便道、沟塘处理等包括在措施项目费用之中)。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地基基础工程(或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2.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4拟定项目部主要成员不少于5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土建(或建筑工程)施工员1人、土建(或建筑工程)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等】。
2.5拟定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在其它项目中担任项目组主要成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
2.6技术负责人与本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验(如职称证书未能体现专业,需同时提供毕业证书)。
2.7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均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专业岗位证书。
2.8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不得互相兼任。
2.9拟定项目组主要成员与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是投标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具有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自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有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记录。
2.10以往投标和经营过程中,无行贿犯罪记录。
2.11盐城市外施工企业首次参与本市招投标活动须提供盐城市城乡建设局核发的《市外建筑业企业单项工程项目核验通知书》;已取得《盐城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的市外施工企业须提供《盐城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2.12接受和同意射阳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工程项目有关管理规定方可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2.13无法律、法规规定投标受限情形。
3、工程欶支付办法
3.1完成工程量达30%时,付中标价的20%工程款。
3.2完成工程量达60%时,再付中标价的20%工程款。
3.3全部桩基工程完成,经验收合格,再付中标价的30%工程款。
3.4桩基工程完成满一年,付至工程审计结算总价90%的工程款(包括以前支付)。
3.5桩基工程完成满两年,并经检测、验收合格后,结清剩余工程款。
4、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数额:14万元。
4.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4.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从投标人基本帐户汇入招标文件载明的“保证金专户”。
5、履约保证金
5.1履约保证金数额:中标价×5%。
5.2履约保证金交纳方式:从中标人基本账户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
5.3履约保证金交纳时间:签订施工合同时。
5.4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至中标人基本账户。
6、资格审查
本项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7、拟采用的评定标办法
7.1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评标办法。
7.2招标文件设定投标最高限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为废标。
7.3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数×K。K为开标现场随机确定的0.95、0.96、0.97三个数字中的一个数字。
7.4低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数×K的投标报价不作为中标候选人(当有效投标报价大于等于7家时,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求其平均值)。
7.5确定通过评审并满足上述条件的最低投标报价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低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次确定1-3名中标候选人。
7.6若出现投标报价相同时,在开标现场随机确定其评标后的排序。
8、招标公告发布和获取招标文件办法
8.1 招标公告发布:
8.1.1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8.1.2射阳政务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8.1.3公告发布时间:2016年7月2日—2016年7月8日。
8.2招标文件发售(已完成网上注册的投标申请人网上自行下载)。
8.2.1发售时间:2016年7月2日8:00时至2016年7月8日18:00 时。
8.2.2发售网址:
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8.2.3如潜在投标人未进行企业信息入库,将导致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8.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305.00元(潜在投标人应按盐交易中心[2013]5号文件规定办理网上支付手续,按照相关规定和网上支付流程交纳)。
9、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时间: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射阳县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射阳县城幸福大道北侧、海润路东侧
联系人:王沈阳
联系电话:18662049616
招标代理机构:射阳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射阳县城人民西路66号
联系人:张琪
联系电话:0515-8234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