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新家园二期供水设备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3213211606139901
宿迁正源自来水有限公司的新新家园二期供水设备工程 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新新家园二期
1.2工程规模:总造价约50万元
1.3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10天内供货并安装完毕
1.4质量要求:合格
1.5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合同签订后付合同价款的20%作为预付款;设备全部到达现场付至合同价款的50%,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款的80%,运行无异常付至合同价款的90%,余款待质保期满付清。质量保修期:验收之日起,易损件(橡胶类)12个月,其余为24个月。
1.6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新新家园二期高中低区变频供水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等。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
3.评标方法
本工程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省四号文)。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小型项目管理师或二级及以上机电安装专业注册建造师和B类安全员资格;
4.3其他条件:
4.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4.4.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4.4.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4.4.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4.5投标人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劳动合同及2015年11月至今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投标人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4.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7企业必须具备有效的宿迁市建设市场信用核准书,办理地点:市住建局市场处(建设大厦1507房间,联系电话:0527-84387296)。
4.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2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2016年7月8日下午17 时30 分登录宿豫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uyuztb.com/suyuzbtb/)的CA入口进入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55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55元),售后不退。咨询方式: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刘亚庆,咨询电话:0527-84396020, 18051452320。
5.2网上下载招标文件CA锁办理: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sqggzyjy.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方式:江苏CA认证公司唐杉杉,咨询电话:0527-84396015。
5.3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1)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0日前;
(2)招标人澄清及修改的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5日前。
5.4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并记入不良行为。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以此不接受其投标。
6.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7月11日9时00分;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宿迁市宿豫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宿豫区珠江路1030号阳光100四楼)。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迁正源自来水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宿豫区长江路19号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府苑小区B座19号5楼
联系人:蔡洁联系人:王涛
联系电话:0527-84495998联系电话:0527-84355519
联系人
电话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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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新家园二期供水设备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3213211606139901
宿迁正源自来水有限公司的新新家园二期供水设备工程 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新新家园二期
1.2工程规模:总造价约50万元
1.3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10天内供货并安装完毕
1.4质量要求:合格
1.5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合同签订后付合同价款的20%作为预付款;设备全部到达现场付至合同价款的50%,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款的80%,运行无异常付至合同价款的90%,余款待质保期满付清。质量保修期:验收之日起,易损件(橡胶类)12个月,其余为24个月。
1.6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新新家园二期高中低区变频供水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等。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
3.评标方法
本工程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省四号文)。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小型项目管理师或二级及以上机电安装专业注册建造师和B类安全员资格;
4.3其他条件:
4.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4.4.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4.4.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4.4.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4.5投标人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劳动合同及2015年11月至今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投标人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4.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7企业必须具备有效的宿迁市建设市场信用核准书,办理地点:市住建局市场处(建设大厦1507房间,联系电话:0527-84387296)。
4.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2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2016年7月8日下午17 时30 分登录宿豫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uyuztb.com/suyuzbtb/)的CA入口进入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55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55元),售后不退。咨询方式: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刘亚庆,咨询电话:0527-84396020, 18051452320。
5.2网上下载招标文件CA锁办理: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sqggzyjy.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方式:江苏CA认证公司唐杉杉,咨询电话:0527-84396015。
5.3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1)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0日前;
(2)招标人澄清及修改的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5日前。
5.4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并记入不良行为。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以此不接受其投标。
6.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7月11日9时00分;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宿迁市宿豫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宿豫区珠江路1030号阳光100四楼)。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迁正源自来水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宿豫区长江路19号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府苑小区B座19号5楼
联系人:蔡洁联系人:王涛
联系电话:0527-84495998联系电话:0527-84355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