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原县2016年精准扶贫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市级财政补助资金工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原县2016年精准扶贫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市级财政补助资金工程已由庆市水发[2016]130号、庆市水发[2016]131号文件批复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市级财政补助资金、县级配套及群众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镇原县农村人饮项目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诺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镇原县2016年精准扶贫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市级财政补助资金工程
2.2建设地点:镇原县中原、新城、平泉、郭塬、南川、城关、开边、武沟、庙渠、马渠、新集、太平、孟坝、方山、屯字、临泾等。
2.3计划工期:开工日期2016年8月5日,竣工日期2016年9月19日,总工期45日历天。
2.4建设内容:修建集中供水工程13处,小电井658眼,水窖121眼、100m2集流场121处。
2.5 招标范围:镇原县精准扶贫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施工、设备采购。
本工程共分五个标段,施工四个标段,设备采购一个标段,划分如下:
第一标段(新城闫寨、平泉文洼、郭塬王沟圈、开边白马寺管网延伸工程):延伸1.6MPa DN25UPVC管道44.5km,修建闸阀井42座,减压池11座,入户220户。
第二标段(武沟张岘、庙渠常俭、马渠、新集管网延伸工程):延伸1.6MPaDn25UPVC管道13.1km,1.6MPaDn40UPVC管道7.5km,1.6MPaDn32UPVC管道8.6km,修建闸阀井29座,减压池5座,入户219户。在马渠乡红光村新打380m深1眼机井,安装200QJ20-400/33潜水泵1台;安装Dg63上水钢管200m;新建50m3地下蓄水池1座,修建12m2管理房、供水房各1间。
第三标段(孟坝王地庄、太平何湾管网延伸工程):新建30m³地下蓄水池1座,安装Dg63输水钢管500m;安装200QJ10-245/14潜水泵1台;修建闸阀井20座,修建减压池2座,入户58户;铺设UPVC供水管网16.35km,其中:DN63(1.0MPa)管1.9Km,DN50(1.0MPa)管2.1Km,DN40(1.6MPa)管2.5Km。DN32(1.6MPa)管3.9km,Dn25(1.6MPa)管道5.95km。
第四标段(南川桃园、屯字、临泾管网延伸工程):延伸1.6MPa UPVC管道27.2km,其中Dn32管道1.9km,Dn25管道25.3km,修建减压池7座,闸阀井34座,入户78户。
第五标段(分散供水工程设备安装):50m扬程潜水泵358台,90m扬程潜水泵300台,电缆线61060m, D25PE上水塑管51480m,钢丝绳44900m,井圈井盖、窖盖779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近五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
3.1.1施工投标单位必须具备主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3年有3项(或3项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投标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省级以上水利行业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工程贰级(含贰级)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近三年类似工程施工经历;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专业中级职称,近三年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参与本标段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应持有省级以上水利行业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其它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财务会计人员应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3.1.2设备采购投标单位须为生产制造商或生产商授权的经销商(经销商须持制造商授权委托书及生产厂商相关证书),生产商或经销商所代理产品的生产商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经销商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产品质量体系认证书等,企业近5年来具有2项(含2项)以上相类似工程供货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相应标段提供供货及售后服务的能力。
3.2 所有投标人必须在甘肃省水利厅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信用信息备案,并取得甘肃省水利厅颁发的《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
3.3投标人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说明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监督、举报。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投标保证金
投标单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一、四标段壹万元整(¥:10000.00元)、二、五标段贰万元整(¥:20000.00元),三标段玖仟元整(¥:9000.00元)须于2016年7月27日17:00时之前(以系统到帐时间为准)。
缴款账户户名、账号、开户银行请各投标(竞买)人在完成报名后,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qyggzyjy.gov.cn)投标单位模块自行查询获取。未从投标(竞买)人基本账户转出、未按时缴入系统指定账户均视为无效投标。
注:首次使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竞买)保证金网上缴退系统的投标(竞买)人,请提前登陆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qyggzyjy.gov.cn)投标单位模块,按系统提示进行网上注册并完成现场核对。因网上注册及现场核对未及时完成,造成缴款信息无法获取、投标无效的,由投标(竞买)人负责。(详情请见中心网站《关于实行投标(竞买)保证金网上缴退的通知》)
咨询电话:0934-8869129(网上注册及现场核对)0934-8869123(保证金缴纳)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上报名后,派代表于2016年7月7日至2016年7月1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庆阳市西峰区朔州西路7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2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施工标段报名时须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近3年财务审计报告、安全生产许可证、检察院出具的企业行贿受贿查询告知函、建造师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财务人员执业资格证书、省级以上水利行业颁发的五大员资格证(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并年检合格、企业基本存款开户许可证。以上资料均应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设备采购标段购买招标文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检测报告、质量体系认证书等。经销商还须提供制造商授权委托书及生产厂商相关证书、产品证书;企业近5年类似项目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检察机关出具的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上资料均应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现金发售,售后不退,图纸500元。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29日上午9:30时,地点为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 址:庆阳市西峰区朔州西路7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招标人定于2016年7月14日上午9时召集所有通过报名的投标人,在镇原县水务局院内集合,组织踏勘现场并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工程招标公告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公开发布。
招标人:镇原县农村人饮项目办公室
地 址:镇原县林水大厦10楼
联系人:范国强
代理机构:甘肃诺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庆阳市西峰区市直机关北区3#楼101室
联 系 人:景文静
电 话:18294072086
传 真:0934-4164191
2016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