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施工图范围内的车行道整治,人行道整治,绿化补植及检查井与雨水口修复加固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2、承担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资格;
3、投标人上三年度至少完成过一个同类项目;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承担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资格;
3、投标人上三年度至少完成过一个同类项目;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同类工程界定
单项合同额350万元及以上的道路整治工程。
资格预审办法
招标人将按照资格审查办法从报名合格的企业中选取投标人,通知选中的企业,凡未被选中的企业不再另行通知。被选中的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通知要求,购买招标文件,自行勘察施工现场。凡不按时参加的,一律按自动弃权处理。
需要提交的材料
有意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施工企业,请于2016年07月04日09时至2016年07月08日16时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套到青岛市崂山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银川东路27号)报名,崂山区交易中心报名电话:0532-88993424。
1、崂山区报名登记表(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且投标单位必须在报名登记表上注明投标单位注册地址、详细通信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外地施工企业入青信用证明(适用于外地企业)原件及复印件;
5、承担本工程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加盖其执业印章的复印件(外地入青企业除提供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加盖其执业印章的复印件外,同时应按照《山东省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条规定,持该注册建造师劳保缴纳原始凭据到青岛市建造师注册管理部门办理外地入青注册建造师备案证明,报名时一并提交);
6、注册地在青岛行政辖区以外的企业,应提供当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市场行为、上两年度安全生产证明材料(证明一个月内有效)原件;
7、同类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合同、招投标管理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工程竣工验收文件(或备案文件或验收证明或工程质量获奖证书)及书面提供网上中标公示的中文网站及招投标主管部门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加盖投标企业的公章、法人章。网上无公示的项目需说明原因,并提供招投标行政主管部门联系方式,如弄虚作假,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注:投标报名必须提供第1至7条要求的材料。
1、崂山区报名登记表(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且投标单位必须在报名登记表上注明投标单位注册地址、详细通信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外地施工企业入青信用证明(适用于外地企业)原件及复印件;
5、承担本工程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加盖其执业印章的复印件(外地入青企业除提供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加盖其执业印章的复印件外,同时应按照《山东省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条规定,持该注册建造师劳保缴纳原始凭据到青岛市建造师注册管理部门办理外地入青注册建造师备案证明,报名时一并提交);
6、注册地在青岛行政辖区以外的企业,应提供当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市场行为、上两年度安全生产证明材料(证明一个月内有效)原件;
7、同类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合同、招投标管理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工程竣工验收文件(或备案文件或验收证明或工程质量获奖证书)及书面提供网上中标公示的中文网站及招投标主管部门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加盖投标企业的公章、法人章。网上无公示的项目需说明原因,并提供招投标行政主管部门联系方式,如弄虚作假,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注:投标报名必须提供第1至7条要求的材料。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与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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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同意上网发布。
2、上一年度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度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3、本工程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全过程由崂山区公证处现场公证。
4、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8000.00元(大写:伍万捌仟元整),以电汇的方式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缴纳,未缴纳保证金或缴纳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将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收款人:青岛利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账号:802070200239809;开户银行:青岛银行南京路第二支行。
5、协调当地群众关系工作由中标单位负责。
2、上一年度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度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3、本工程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全过程由崂山区公证处现场公证。
4、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8000.00元(大写:伍万捌仟元整),以电汇的方式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缴纳,未缴纳保证金或缴纳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将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收款人:青岛利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账号:802070200239809;开户银行:青岛银行南京路第二支行。
5、协调当地群众关系工作由中标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