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常德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技改续建工程 已由 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常发改招[2016]116号 批准招标,项目业主为 常德中联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为 公司自筹资金 ,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恒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 常德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技改续建工程 监理
2.2招标编号:CDJZ (2016) 2-031
2.3建设地点: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德山镇檀树坪村常德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内预留用地。
2.4工程概况: 日处理生活垃圾600吨,配置1×600t/d机械炉排炉 。
2.5工程概算: 工程费用约 人民币 10413 万元。
2.6施工期: 本项目计划施工期为15个月(从土方开挖至整套机组“72+24”试运行通过) 。
2.7监理服务期: 施工前进场(具体时间以委托人通知为准),至竣工验收完成资料移交为止 (施工期监理计划 18 个月)。
2.8招标范围: 本项目图纸设计会审、建设安装施工全过程监理及审核完善竣工资料并完成移交档案馆,协助业主完成工程竣工结算和工程竣工验收等 。
2.9质量等级: 应达到现行的国家施工验收技术规范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
2.10标段划分: 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具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 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资质 ;
3.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持有 国家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电力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
3.4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持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
3.5拟任专业监理员应持有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证书 ;
3.6省外企业拟任本项目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其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无在建工程证明;
3.7投标人应按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5】57号文、湘建建函【2010】373号文规定和本招标要求配备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
3.8注册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的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一致;
3.9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
3.10开标时,省内企业的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资料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人应为拟任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文件和资格审查资料准时参加。省外企业的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资料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文件和资格审查资料准时参加开标仪式(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出具相关证明,并由法定代表人对本项目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场,授权委托人应为拟任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11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12 本项目采用 开标后资格审查方式 。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 2016年 7 月 4 日至2016年7月 11 日 ,截止时间 2016年 7 月 11 日17:00 时(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办理。
4.2获取方式:本工程将取消各种报名环节,投标人自行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dggzy.net/)上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6年 7 月26 日 9:30 分 (北京时间),地点为 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一 开标室(常德市泓鑫桃林商业广场 六 楼) 。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间: 2016年7 月 26日 9:30 分 (北京时间),地点为 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常德市泓鑫桃林商业广场 六 楼) 。
6.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3号文中的综合评估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 0736-7717677 。
9、其它:
投标人必须单独提供小信封(小信封内包含投标函、开标一览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提交 。
10、本项目联系方式:
招标人:常德中联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恒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常德市武陵大道中段458号
联 系 人: 熊玲华
联系电话:0736-7726736
传真号码:0736-7727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