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银鑫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受委托,对松江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部园区土地管理环境整治-中小河道疏浚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同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专业二级及二级以上建造师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松江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部园区土地管理环境整治-中小河道疏浚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160703-1232(代理机构内部编号:YXSJ-2016GK072)
3、预算编号:15-600111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松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松江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部园区土地管理环境整治-中小河道疏浚项目:南新三号河、蔡泾浜河、胡浦泾河、铁路河、小浜河、西茜浦河、新泾九号河、枫泾浜河、南新铁路河共9条中小河道疏浚项目及涵洞、护岸项目。疏浚河道总长度13397米。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工程量。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一次性验收合格100%标准。施工周期:总周期为90日历天。 具体内容及应达到的标准和技术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具体规定。
5、交付地址:上海市松江区开发区东部园区
6、交付日期:总周期为90日历天。
7、采购预算金额:5858400(国库资金:5858400;自筹资金: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6-07-04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07-08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营业执照(含有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有效期内的原件的彩色扫描件)2、资质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有效期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3、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执业注册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须具备水利或市政专业二级建造师资格)4、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5、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注: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6、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有效期内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6-07-25 13: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6-07-25 13: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西路825弄178号2楼(松江区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
2、开标地点: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西路825弄178号2楼(松江区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 2)可上网的笔记本电脑;3)具备上网信号及可用流量的无线网卡; 4)加盖公章的网上投标确认回执原件;5)捌万元投标保证金汇款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6)开标人员必须是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本人或者经授权的本项目项目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开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项目负责人出席开标时必须提供项目负责人的执业注册建造师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被委托人最近两个月中其中任一个月由投标单位交纳社保的证明。7)开标时另行携带投标截止日前2个工作日内打印的注册建造师《投标人员情况表》(通过上海建筑建材业网站www.ciac.sh.cn查询、打印,含条形码)。 投标截止日前2个工作日内打印的《投标人信用评分表》(在沪建筑业企业可登录上海市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企业诚信手册系统,自行生成和打印企业信用评分表)。以上2项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备注:以上资料由投标人代表随身携带,无需装订入密封投标文件中,如未随身携带或密封在投标文件中,招标人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咨询电话:(021)54679568转162062、投标保证金:应附有捌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汇款证明),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并在上海政府采购网(电子平台)上操作确认。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上海银鑫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账号中(须在汇款凭证附言处注明项目名称),并在开标会开始前出示汇款证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未到账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上传资料后,经审核通过后方能浏览招标文件,以上资料上传后需进行现场验证,现场验证时间:2016年7月4日至7月8日上午9:00~11:00时,下午13:00~16:00时,地点: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西路825弄178号(松江区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文件费700元/本,逾期不再办理;进行现场报名及验证需携带的资料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营业执照(含有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原件和原件的复印件,资质证书原件和原件的复印件,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执业注册证书及建造师本人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原件和原件的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原件的复印件,被委托人最近两个月中其中任一个月由投标单位交纳社保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不接受除公章以外的:比如投标专用章等)原件审阅后退回。如以上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报名将不予接受。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上海市松江工业区管理委员会(本部)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银鑫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上海市松江区广富林路4855弄112号 | 地址: | 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西路825弄178号(松江区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 |
邮编: | 201600 | 邮编: | 201600 |
联系人: | 王刚 | 联系人: | 王勇敢 |
电话: | 021-67754108 | 电话: | 021-67852008 |
传真: | 021-67754108 | 传真: | 021-678520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