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GZB1074
本招标项目无锡市泰山路小学新建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人民政府新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无锡市泰山路小学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锡新管经发[2015]507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新区教育管理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境外私人投资0%,招标人为无锡市新区教育管理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金诺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场地调查报告(含检测)、环境影响报告表(含风险专章分析)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地点:无锡新区泰山路以北,泰伯规三路以东地块内。
1.2项目规模: 包括教学楼、专用教室楼、行政管理图书中心、风雨操场及相关教学配套设施,办学规模为36个班。总用地面积约34553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7900平方米。
1.3项目完成期限:63个工作日。
1.4质量要求:达到现行的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要求。
1.5项目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中标单位递交通过环保部门审批的报告时,支付至合同总价的90%,余款在审计结束后一个月内支付。
1.6本次招标项目共分 1 个标段,招标内容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应满足本项目实际需要:对泰山路小学所在地块的大气、土壤、地下水以及噪声进行现场检测。
1.7本项目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2万元,招标人不接受高于此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
2.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3.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申请人资质要求: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
4.4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环境影响评价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
4.5其他条件:
4.5.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5.2投标人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项目负责人以及授权委托人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 2016年3 月~2016年 5月的缴费清单) 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16年3 月~2016年 5月的缴费证明。
4.5.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分包;
4.5.4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记录,以企业所在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两月内,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为准。(投标单位可以登陆“江苏检察网”(网址为http://218.94.117.252:12301/)点击进入查询网页,提交资料后进行查询。查询结果打印后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者电子签章于符合性检查资料同时递交。新区检察院咨询电话:82213768)
4.5.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年7月4日上午 9:00至 2016年7月8日下午 16: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服务大厅(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6号国联综合金融运营中心三楼服务大厅联系电话:85197706)报名,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可于2016年7月4日上午 9:00至 2016年7月8日下午 16: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至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接受截止时间:2016年7月26日上午9:30截止。
6.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6号国联综合金融运营中心三楼服务大厅。
6.3、截止期后的投标文件或未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无锡市新区教育管理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金诺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琳芳
联系电话:0510-85217757、15061778697
传真号码:0510-85217757
联系地址:无锡市新区长江路5-3号东方银座C座807-808
日期:2016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