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码:CBL_20091130_1015164003
所属行业:水利桥梁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投资金额:0万元
所属地区:广东
根据 穗开发改{2009}65号文及穗萝区长会纪{2009}9号文 批准,广州东进新区开发有限公司现对镇龙水质净化厂首期工程施工进行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 镇龙水质净化厂首期工程
二、招标单位: 广州开发区环卫美化服务中心
联系人: 袁工 联系电话: 82086720
项目代建单位:广州东进新区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杨工 联系电话: 32053435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市恒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滕工 联系电话: 15986331455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 020-82113381
三、建设地点: 九龙镇大坦村东北,金坑河以南。
四、项目概况:工程费用约16000万元(其中污水处理主体工程约11000万元,设备安装工程约5000万元)。
五、招标内容、规模: 施工总承包,包括进水控制井、粗格栅及提升泵房(基础埋深12米以上)、细格栅及曝气沉沙池、生化池、转盘滤池、加药间、鼓风机房、接触消毒池,储泥池、脱水机房,变配电房、综合办公楼车库仓库机修间等建筑工程,厂区道路、园林绿化等厂区市政工程,工艺设备及工艺管道、低压配电和变配电系统设备(含供电报装、委托高、低压变配电部分深化设计、验收送电)、仪表、电缆和线管、监控系统及自动控制系统工程(含二次开发及全厂联动调试)的采购和安装。污水日处理规模近期6万m3/d,远期12万m3/d。具体详见工程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六、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七、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 2009年 12 月 3 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 2009 年 12 月 4日
报名时间:上午:9:30 ???11:30 ,下午:14:00??16:00 。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报名、召开摇珠会、召开答疑会议及递交投标资料时,授权委托人须持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且必须是本工程项目负责人。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发区、萝岗区交易部。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①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壹 级或以上级别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
5、①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工程 专业 壹 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持有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
6、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由施工总承包单位专职安全员(具有施工安全考核证书C类)兼任。
7、投标人自 2007年11月至今在广州地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4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污水处理工程,其中污水处理主体工程造价在4500万元以上(含4500万元),污水处理设备安装工程在2500万元以上(含2500万元)],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造价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无法体现工程造价的,以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为准)。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面积、高度、跨度、管径等)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
注:1、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以及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9、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10、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1、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12、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2009 年 11月 30 日前 3年内投标人没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认定为准);
13、投标人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
14、投标人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15、根据穗开规[2007]159号文,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区不良记录的单位或个人报名(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接受报名时广州开发区网站上公布名单为准)。
16、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告知性备案信息已在广州城市建设网上公布。
17、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且少于等于 16 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 16 名时,随机抽取 16 名成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其最后一次公开招标应取消投标人业绩资格条件。
十二、接受报名及资格审查按照资格审查文件(附件一)进行。
十三、本工程依法根据《关于转发〈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设立最高报价值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06]539号)设置招标控制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标书为无效标书。
十四、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 两 份, 一 份正本 一 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五、投标单位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准时参加摇珠会,授权代表必须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出席。如投标申请人未能按时到达摇珠现场,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摇珠,放弃本次投标。
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申请人自负。摇珠会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发区、萝岗区交易部见证下进行,具体时间另行书面通知。
十六、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署名投诉。
招 标 单 位:广州开发区环卫美化服务中心
项目代建单位:广州东进新区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市恒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日 期: 二00九 年 十一月 十六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