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农村环境保护项目垃圾收处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2014年农村环境保护项目垃圾收处设备采购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尉氏县环境保护局的委托,现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条件的供应商报名。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2014年农村环境保护项目垃圾收处设备采购
1.2项目编号:尉财采2016(019)号
二、项目概况
2.1采购内容:垃圾桶、垃圾转运车、垃圾转运箱、垃圾收集车、洒水车、垃圾装载机、扫地车
2.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3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2.4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三、资格要求
3.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供应商为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生产商或经销商,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采购物品、相应的技术及服务,且营业执照必须含有环卫设备和环保设备的经营范围。
3.3供应商为经销商的,必须出具生产商针对本项目所采购内容授权书原件,生产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售后服务承诺原件;
3.4供应商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5供应商须在投标前通过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报名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必须在两个月有效期内;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四、报名须知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16年7月4日至2016年7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4.2报名地点: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楼二楼(尉氏县城福星大道天泰广场西邻开源机械厂院内);
4.3报名需携带资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或法人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社保证明、劳动合同;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3)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两个月有效期内);
(4)生产商出具的授权书(经销商提供)
(5)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注:报名时须符合资格要求内容条件,以上报名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1套(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授权委托书留原件,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
4.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5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同报名地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尉氏县福星大道天泰广场西邻)。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尉氏县环境保护局 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人:董女士
联系电话:13598771841 联系电话:13592607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