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第二次招标)
工程交易编号:1201601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信宜市市区南出口道路改造、一河两岸东西岸(南环大桥至六运高速路出口段)及一河两岸城北桥至文昌桥东堤建设工程PPP项目已由信宜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信发改投[2016]2号、信发改投[2016]33号、信发改投[2016]53号、信发改投[2016]54号批准建设,本项目拟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的模式实施,招标人为信宜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PPP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确定本项目社会资本方和施工总承包单位。现诚邀既具备条件又有意向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竞争。
2、工程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建设地点:信宜市市区。
2.2 建设规模:南出口改造道路全长2.66公里,宽52米,改造内容包括路面沥青化,并完善电力、通信、绿化、排水系统等;一河两岸东岸(南环大桥至六运高速路出口段)道路总长2498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交通、排水、电气、照明等工程;一河两岸西岸(南环大桥至六运高速路出口段)道路总长2511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交通、排水、电气、照明等工程;一河两岸城北桥至文昌桥东堤建设工程道路总长1500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交通、排水、电气、照明等工程。本项目的投资总金额约2154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总造价约14812万元。
2.3 建设内容: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
2.4 合作范围: 在合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内,政府出资方将与中标人合资设立项目公司,具体负责该工程的投资、融资、建设及运营维护。
2.5 项目建设期:180 日历天。
2.6 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社会资本方即为施工总承包单位,必须具有相关施工资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广东省外企业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投标人拟派人员必须为登记在该平台上的人员。未在茂名地区登记信息的施工企业在中标后28天之内到茂名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入茂信息登记手续。
3.2 拟委任的建造师(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工程一级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没有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如果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存在在建(未竣工验收)项目中途已经变更其项目负责人的,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变更证明材料,开标日后提交证明材料视为无效。
3.3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及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投标人必须承诺项目负责人严格执行《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建质[2011]111号)文件规定。
3.4 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须自行到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办理投标法人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最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必须在本公告发布时间之后开具(本证明材料原件装订到投标文件正本,复印件装订到投标文件副本)。
3.6 投标人须诚实守信,财务报表等真实可靠。
3.7 若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的,必须是本项目的拟委派项目经理,且要提供其在本单位的2016年4月份至2016年6月份的社保证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无需办理投标报名手续,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发出时间为2016年 7 月 4日,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见公告后请登录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zx.maoming.gov.cn/mmzbtb/)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于递交投标文件时缴交招标文件资料费人民币5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 7 月 25 日10时0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信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信宜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建设报和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zx.maoming.gov.cn/)、信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xybidding.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上发布。
7、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8、联系电话:
招标人:信宜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系人:颜生电话:0668-8814927
招标代理人:茂名市建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余生、刘小姐电话:0668-8829916
信宜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6年 7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