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通用咨询投资有限公司受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鹤壁市新城区海绵城市建设水系生态治理工程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鹤壁市新城区海绵城市建设水系生态治理工程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
项目编号:0701-16411017021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翁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392-661691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单位地址:鹤壁市淇滨区淇滨大道19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翁先生 0392-661691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国通用咨询投资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新峰 010-63348422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鹤壁市新城区海绵城市建设水系生态治理工程建设项,1项,主要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棉丰渠、护城河、天赉渠、二支渠、二支渠南延、四支渠及相关滨河节点、雨水调蓄塘,长约38公里,面积约3.3平方公里及市级项目海绵城市改造。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已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的投标人。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10000.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6年07月19日 09: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6年07月04日 09:00至2016年07月08日 09: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购买(费用见文件)
磋商文件售价:1.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07月19日 09:30至2016年07月19日 09: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第六开标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6年07月19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第六开标室
四、其它补充事宜:
鹤壁市新城区海绵城市建设水系生态治理工程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公告
项目编号:0701-164110170215
本项目鹤壁市新城区海绵城市建设水系生态治理工程建设项目为鹤壁市海绵城市建设的组成部分,已由鹤壁市人民政府以《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壁市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实施计划的通知》(鹤政〔2015〕29号)批准建设。采购人为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和社会资本,采购代理机构为中国通用咨询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条件,现对鹤壁市新城区海绵城市建设水系生态治理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为了便于理解,现对本项目采购的相关主体及主行为作如下定义:
参加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并递交响应文件的主体称之为“投标人”;其参与行为称之为“竞争”(可按“投标”理解);其递交的报价称之为“竞争报价”;接收响应文件并公布投标人相关内容的行为称之为“开标”;采购人或磋商小组确认授予本项目的行为称之为“成交”(可按“中标”理解),被授予本项目的投标人称之为“成交投标人”或“中标人”。
一、项目基本概况
1.1项目名称:鹤壁市新城区海绵城市建设水系生态治理工程建设项目
1.2采购项目编号:0701-164110170215
1.3建设地点: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开发区、示范区。
1.4项目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棉丰渠、护城河、天赉渠、二支渠、二支渠南延、四支渠及相关滨河节点、雨水调蓄塘,长约38公里,面积约3.3平方公里及市级项目海绵城市改造。
1.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和社会资本。
1.6采购预算:11亿元人民币。
1.7采购内容:新城区海绵城市建设水系生态治理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投融资、运营和管理等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主要设备材料的采购、施工、调试、运营、管理、验收、移交等。
1.8工期:1年。
1.9项目建设要求:本项目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移交等事宜。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金22000万元人民币,其中:政府出资20%(4400万元人民币),其余建设资金由中标人负责解决。政府与中标人合作期限为16年,其中建设期1年、运营期15年,社会资本年回报率≤7%。
二、合格的投标人
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方式,不允许未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参与竞争。合格的投标人指:
已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已书面确认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名称须与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名称一致。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3.1投标人在接到磋商邀请后5个工作日内(2016年7月4日至7月8日,工作时间)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磋商文件。
3.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 3000 元,领取时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四、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及开标
4.1响应文件的组成和格式等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4.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首次响应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6 年 7 月19日 9 时 30 分。
4.4提交响应文件和开标地点: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第六开标室。
五、本项目适用的政府采购政策
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项目中涉及到的设备、材料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hebi.gov.cn/tpfront/)、中国政府采购网 。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采购代理机构: 中国通用咨询投资有限公司 |
地址: 鹤壁市淇滨区淇滨大道 197 号 | 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 90 号通用技术大厦 |
邮编: 458030 | 邮编: 100055 |
联系人: 翁庆华 | 联系人: 刘新峰、段炼 |
电话: 0392-6616911 | 电话: 010-63348422 、 63348571 |
传真: | 传真: 010-63348486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liuxinfeng@itc.genertec.com.cn |
网址: | 网址: http://www.chinaitc.com.cn/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
户名: | 户名: 中国通用咨询投资有限公司 |
账号: | 账号: 778350010653 |
2016年7月1日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翁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392-6616911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项目中涉及到的设备、材料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