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以津发改PPP办[2016]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办公室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社会资本。天津市津沧高速公路改造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为解决天津市中心城区与西南部地区交通拥堵问题,完善城市路网,经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津发改PPP[2016]1号”文核准,同意建设津沧高速公路改造工程PPP项目。
津沧高速公路改造工程位于天津市中心城区西南部,外环线和津晋高速之间。本工程路线北起津沧高速津静公路高架桥,南至津沧高速学府中路,全长约3.59公里。工程内容是将新建津静立交至新收费站之间通道拓宽至双向六车道。项目包括道路、桥梁、排水、照明、绿化、交通设施工程,全长为3.59公里,经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为7.24亿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中心城区西南部,外环线和津晋高速之间
2.3 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天津市津沧高速公路改造PPP项目
本项目采用PPP模式,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社会资本,由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和社会资本合资组建合营项目公司,双方股权比例为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51%:社会社会资本49%。项目公司负责天津市津沧高速公路改造PPP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并在特许经营期满后按照移交标准对项目组织验收,将符合移交标准项目设施无偿移交给市政府指定单位。本项目特许经营期为十年(不含建设期)。
本项目工程包括道路、桥梁、排水、照明、绿化、交通设施工程;将现状津沧高速公路由双向四车道改扩建为双向六车道;为适应沿线地方交通需求,在拓宽后的津沧高速公路两侧设置上下行分离的辅路(地方道路),其中西侧辅路(海泰南道~学府七路)全长980米,东侧辅路(市场路~宾水西道延长线)全长990米;路段面积共129071.5m2,其中桥梁路段面积39438.5m2,道路路段面积89633m2。全线共建设菱形立交2座、分离式立交2座、主线跨河中桥2座及辅道跨河中桥2座;桥梁总长度1189m。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经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为7.24亿元。
2.4 工期要求
2016-09-01至2018-4-30。(自项目招标工作完成,且征地拆迁工作完成、项目建设用地具备施工条件之日起至项目完工通车日止,不含过程中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工、民扰及冬季停工等时间)
2.5 工程质量要求
国家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资质:
(1)投标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资格:
(1)投标人应为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非本市的施工企业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或“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
(3)本项目应配备:
①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有效期内的“进津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备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
②副项目经理2名,其中,1名副项目经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提供有效期内的“进津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备案证书”,1名副项目经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提供有效期内的“进津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备案证书”;
③安全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有效期内的“进津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备案证书”,专业不限,安全项目经理级别不得低于副项目经理,并可由副项目经理兼任;
④正、副、安全项目经理均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
⑤正、副项目经理均应具备有效投标资格的IC卡;
⑥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及相应的偿债能力,截至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贰亿元;近三个月(2016年4月1日-6月30日)的银行存款均不少于人民币壹亿元;融资能力不小于人民币伍亿元。
(5)投标人应具有至少一个城市基础设施或公用事业投融资业绩,且在近三年内(2013年7月至今)至少具有一个公路施工业绩。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信息登记卡或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到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市行政许可中心二楼建设工程投标服务办公室报名。
5、资格审查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形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6、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6.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1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6.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6年7月4日至2016年7月11日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7月4日至2016年7月11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分至11时0分,下午14时0分至17时0分(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信和身份证,前往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获取招标文件。
7.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7.3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0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本次公告同时发布在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天津市招投标网和 。由于格式限制,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与天津市招投标网、 的招标公告略有不同,但无实际差别。
招标人:天津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办公室
法定代表人:李继锋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士英路38号
邮政编码:300381联系人:陈焕新电话:23932481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袁炳玉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
邮政编码:100044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13720096267传真:010-88414050
日期:2016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