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苏地区政府采购中心 16-07-10柯坪县环境质量空气自动监测站项目询价公告
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密封的采购报价
1、采购项目名称:柯坪县环境质量空气自动监测站项目
项目名称规格及参数数量单价金额
2、采购预算:998000元
1、、投标人资格要求:
2、参加投标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5、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如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负责人,不是 企业法人代表,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6、投标商需携带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7、投标人所投产品需提供: 《中国环境保护部环保产品认证(CEP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提供辐射安全许可证》;
7、参加投标企业在南疆有空气自动站成功案例,并提供证明文件;
8、参加投标企业所投产品必须在《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认证监测合格名录》(截止2016年6月7日)(截止2016年6月15日)上,监测项目通过SO2、NO2、O3、CO、PM10。PM2.5需提供环境监测总站PM2.5入围证明文件,提供所投产品环保部监测报告;
9、站房要求为玻璃钢站房,并且室内室外有监控系统。
10、数据平台必须能够向阿克苏地区环境监测站、新疆环境监测总站实时同步传输数据;
11、所投产品的设备参数必须满足招标要求,参数优于招标要求的优先考虑。(★参数为重要技术参数,不满足可能导致废标。)
12、投标企业如不是制造商则必须有投标产品制造商授权函原件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价单;
投标文件正本一本,副本两本,投标企业在投标书中必须分别对投标产品注明是否为地产品、生产企业名称、数量、价格合计,标书必须用A4纸装订成册,有封皮、目录、页码,如无以上说明,投标报价视为无效,采购中心不予接受。
5、报价截止时间:采购报价单应于2016年7月12日上午11点整(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阿克苏地区采购中心。必须注明制造商及其规模和产地,不注明则按废标处理,必须具备投标资质,并有加盖红章的资质证明文件,同时中标公司以公司名义将投标保证金20000元缴入阿克苏地区政府采购专户,携带保证金缴款单复印件领取中标通知书。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阿克苏市支行营业部
帐号:355301040005707(投标保证金帐号)
收款单位:阿克苏地区政府采购中心,
6、报价单开启时间:2016年7月13日上午11点10分整(北京时间)
7、采购中心地址:阿克苏市北大街42号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
8、联系人:丁莉电话:0997-2128602
9、售后服务承诺及保质期:
10、投标人:联系电话
2016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