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码:CBL_20091203_1015224572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环保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投资金额:0万元
所属地区:广东
1、 鹤山市共和镇人民政府 的共和污水处理厂首期截污管网工程第一阶段工程项目,已由 鹤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立项编号 2009065。现决定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建设规模:敷设DN800三级砼顶管长约1850米。总投资额:约669万元;
2.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由共和镇政府自筹;招标范
围:施工招标;工程建设地点为:鹤山市共和镇;
2.3、施工工期: 4个月;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一次性通过验收标准。
3、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施工资质,同时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4、投标申请人可以从鹤山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处办理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 2009年 12 月 3 日至2009年12 月 9 日,每天上午 9时 00 分至 11时30分,下午 15 时00分至17时 0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500元 、图纸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申请书和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后,于 2009年 12 月 30 日 上午9时30分以前送至鹤山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处,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审查申请书和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报名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项目负责人的二级注册(临时)建造师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专业为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企业近三年内完成过的市政顶管施工业绩(包括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等上述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填写《购买资审文件情况登记表》(表格从鹤山工程交易网下载
一式两份);注册(临时)建造师证原件由报名日起至投标结束日止要存放在交易中心内,待中标结果公示后方予退回。
8、投标申请人在2009年12月10日下午17时00分前,须由投标申请人本单位的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提交投标申请保证金人民币拾贰万元到招标人的银行账户中,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开户银行:鹤山市共和农村信用合作社;账号68589510 1000 3746 320012;账户:鹤山市共和镇收费管理站)。投标申请人须凭招标人确认其已交投标申请保证金的凭证原件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投标申请。
9、报名地点:鹤山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地址:鹤山市沙坪新华路163号);联系人:黄仕斌 联系电话:0750-8965861
招标人:鹤山市共和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珠海德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钟先生 联系人: 何先生
电 话: 0750-8300555 电话: 0750-3393938
传 真: 0750-3391938
日 期: 2009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