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孟家湾新村安置房项目货物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 |||||||||||||||||||||||
一、镇江市学府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孟家湾新村安置房项目已经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为镇发改投资发(2014)542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 |||||||||||||||||||||||
二、江苏中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 |||||||||||||||||||||||
三、工程概况及招标内容 | |||||||||||||||||||||||
1、招标范围:造价约1400万元; | |||||||||||||||||||||||
2、交货地点:镇江市孟家湾新村; | |||||||||||||||||||||||
3、交货期或交付试用期:4个月(与总包单位同步实施) | |||||||||||||||||||||||
4、货物预估价约:1400.00万元; | |||||||||||||||||||||||
5、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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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最多1标段的投标,最多可以中1个标段。 | |||||||||||||||||||||||
四、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1、申请人资质类别或资格的要求:(1)、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800万元以上(含800万元)。 | |||||||||||||||||||||||
2、其他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 |||||||||||||||||||||||
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
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
③、企业没有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 |||||||||||||||||||||||
④、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 |||||||||||||||||||||||
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应满足下列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其他条件:出具报名企业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原件,以报名企业注册地的市级(含县市级)及以上检察机关查询记录为准。未提供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原件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为资审不合格单位。 | |||||||||||||||||||||||
五、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 |||||||||||||||||||||||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 |||||||||||||||||||||||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
3、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
六、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 |||||||||||||||||||||||
1、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以下要求,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上划出投标保证金贰拾万元至系统随机生成的虚拟子帐号;(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联系电话:0511-85026056)。 | |||||||||||||||||||||||
账 号:下载招标文件后在业务查询的“获取子账户”模块中选定投标项目,“获取子商户号”。此随机生成的子商户号即保证金支付账号。 | |||||||||||||||||||||||
户 名: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镇江市京润支行 | |||||||||||||||||||||||
注:1. 投标保证金全部采取电汇的形式交纳,不再使用缴纳码。(缴纳流程见“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zjggzy.gov.cn/-办事指南”保证金缴纳流程)。企业的投标保证金缴纳帐号与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诚信库的开户帐号比对不符或者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 |||||||||||||||||||||||
2.重发公告或多次公告的项目,投标企业需按最新招标公告的要求重新缴纳投标保证金。 | |||||||||||||||||||||||
3.投标截止前,投标申请人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属于重大偏差,将被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标予以否决。 | |||||||||||||||||||||||
4.保证金退还:投标保证金本息同时退还。为提高各方工作效率,在规定时间内,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统一代为办理中标人和未中标人的保证金退还工作。如本项目招投标中遇质疑、投诉、复议等特殊情况,保证金退还按相关规定执行。 | |||||||||||||||||||||||
2、履约保证金 | |||||||||||||||||||||||
本工程中标人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中标合同金额的/%为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同时向中标人提供中标合同金额的/%为货款支付担保。 | |||||||||||||||||||||||
七、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 |||||||||||||||||||||||
1、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的评标方法,评标、定标实施细则: | |||||||||||||||||||||||
①商务标(70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即70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投标人的投标价比基准价每高1%扣0.3分,每低1%扣0.3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不足1%按内插法计算。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②技术标(24分): ⑵、投标施工技术方案、检测方案及质量和工期保障措施、验收方案,即对投标人的施工技术方案合理性、工期保障措施、安全保证措施、与物业公司的沟通、协调方案、质量保障措施、施工组织机构及人员配置、验收方案和对检测难点是否有针对性的措施进行评价。满分6分。按三个等级评分:好6分,中4分,差2分及以下。(6分) ⑷、投标售后服务的适应性,主要对投标人是否有售后服务体系、在招标人所在地是否有售后服务机构及人员、售后服务承诺,对招标人要求的售后服务应答及处理时间等方面进行评价。满分4分。按三个等级评分:好4分,中3-2分,差1分及以下。(4分) ③奖项及业绩分(6分): 近三年投标人参建的工程获国家级奖项工程,加1.5分。 近三年投标人产品获中国建筑节能协会表彰,加1.5分。 近三年投标人获江苏门窗二十强企业,加1.5分。 近三年投标人承接过包含节能附框的塑料门窗工程,且单个合同金额在1400万元以上的,加1.5分 ④本次招标的定标方法: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依序推荐3家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结果,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本工程的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未能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则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本工程的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则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本工程的中标人。 | |||||||||||||||||||||||
八、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下载 | |||||||||||||||||||||||
请申请人网上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用人民币300.00元后登录 http://222.186.125.129/zjhynew,于2016年7月5日00:00至2016年7月11日 24:00期间持企业CA证书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逾期将不得下载。(CA证书的问题致电051188968012,网上招投标系统问题咨询18052893535)。 | |||||||||||||||||||||||
九、其他 | |||||||||||||||||||||||
1、本工程付款条件为:无预付款,中间过程不付款,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40%,审计结束当年内付至审计价的70%,余款质保期后付清。 | |||||||||||||||||||||||
2、对于资审合格后无不可抗力放弃投标的、投标截止后无故撤回投标文件,等疑似围标串标的企业将被在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告一个月,在公告期间,国有资金项目的招标人应当拒绝其投标。 | |||||||||||||||||||||||
3、本项目使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查办法采用合格制,凡审查合格少于3家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 |||||||||||||||||||||||
4、本公告发布起始时间和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发放(下载)起始时间一致; | |||||||||||||||||||||||
5、/ | |||||||||||||||||||||||
十、招标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招标人地址: | 镇江市京口区宗泽路方家湾新村2幢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镇江市远洋香奈河畔27栋304室 | ||||||||||||||||||||
联系人: | 黄培 | 联系人: | 贡佳伟 | ||||||||||||||||||||
电话: | 电话: | 15716107033 | |||||||||||||||||||||
传真: | 传真: | 051188888227 | |||||||||||||||||||||
邮编: | 邮编: | ||||||||||||||||||||||
E—mail: | E—mail: | ||||||||||||||||||||||
法人 (电子签名): | |||||||||||||||||||||||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电子公章): |
联系人
电话
联系人
电话
镇江市孟家湾新村安置房项目货物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 |||||||||||||||||||||||
一、镇江市学府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孟家湾新村安置房项目已经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为镇发改投资发(2014)542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 |||||||||||||||||||||||
二、江苏中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 |||||||||||||||||||||||
三、工程概况及招标内容 | |||||||||||||||||||||||
1、招标范围:造价约1400万元; | |||||||||||||||||||||||
2、交货地点:镇江市孟家湾新村; | |||||||||||||||||||||||
3、交货期或交付试用期:4个月(与总包单位同步实施) | |||||||||||||||||||||||
4、货物预估价约:1400.00万元; | |||||||||||||||||||||||
5、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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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最多1标段的投标,最多可以中1个标段。 | |||||||||||||||||||||||
四、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1、申请人资质类别或资格的要求:(1)、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800万元以上(含800万元)。 | |||||||||||||||||||||||
2、其他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 |||||||||||||||||||||||
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
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
③、企业没有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 |||||||||||||||||||||||
④、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 |||||||||||||||||||||||
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应满足下列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其他条件:出具报名企业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原件,以报名企业注册地的市级(含县市级)及以上检察机关查询记录为准。未提供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原件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为资审不合格单位。 | |||||||||||||||||||||||
五、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 |||||||||||||||||||||||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 |||||||||||||||||||||||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
3、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
六、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 |||||||||||||||||||||||
1、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以下要求,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上划出投标保证金贰拾万元至系统随机生成的虚拟子帐号;(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联系电话:0511-85026056)。 | |||||||||||||||||||||||
账 号:下载招标文件后在业务查询的“获取子账户”模块中选定投标项目,“获取子商户号”。此随机生成的子商户号即保证金支付账号。 | |||||||||||||||||||||||
户 名: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镇江市京润支行 | |||||||||||||||||||||||
注:1. 投标保证金全部采取电汇的形式交纳,不再使用缴纳码。(缴纳流程见“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zjggzy.gov.cn/-办事指南”保证金缴纳流程)。企业的投标保证金缴纳帐号与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诚信库的开户帐号比对不符或者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 |||||||||||||||||||||||
2.重发公告或多次公告的项目,投标企业需按最新招标公告的要求重新缴纳投标保证金。 | |||||||||||||||||||||||
3.投标截止前,投标申请人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属于重大偏差,将被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标予以否决。 | |||||||||||||||||||||||
4.保证金退还:投标保证金本息同时退还。为提高各方工作效率,在规定时间内,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统一代为办理中标人和未中标人的保证金退还工作。如本项目招投标中遇质疑、投诉、复议等特殊情况,保证金退还按相关规定执行。 | |||||||||||||||||||||||
2、履约保证金 | |||||||||||||||||||||||
本工程中标人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中标合同金额的/%为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同时向中标人提供中标合同金额的/%为货款支付担保。 | |||||||||||||||||||||||
七、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 |||||||||||||||||||||||
1、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的评标方法,评标、定标实施细则: | |||||||||||||||||||||||
①商务标(70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即70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投标人的投标价比基准价每高1%扣0.3分,每低1%扣0.3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不足1%按内插法计算。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②技术标(24分): ⑵、投标施工技术方案、检测方案及质量和工期保障措施、验收方案,即对投标人的施工技术方案合理性、工期保障措施、安全保证措施、与物业公司的沟通、协调方案、质量保障措施、施工组织机构及人员配置、验收方案和对检测难点是否有针对性的措施进行评价。满分6分。按三个等级评分:好6分,中4分,差2分及以下。(6分) ⑷、投标售后服务的适应性,主要对投标人是否有售后服务体系、在招标人所在地是否有售后服务机构及人员、售后服务承诺,对招标人要求的售后服务应答及处理时间等方面进行评价。满分4分。按三个等级评分:好4分,中3-2分,差1分及以下。(4分) ③奖项及业绩分(6分): 近三年投标人参建的工程获国家级奖项工程,加1.5分。 近三年投标人产品获中国建筑节能协会表彰,加1.5分。 近三年投标人获江苏门窗二十强企业,加1.5分。 近三年投标人承接过包含节能附框的塑料门窗工程,且单个合同金额在1400万元以上的,加1.5分 ④本次招标的定标方法: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依序推荐3家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结果,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本工程的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未能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则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本工程的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则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本工程的中标人。 | |||||||||||||||||||||||
八、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下载 | |||||||||||||||||||||||
请申请人网上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用人民币300.00元后登录 http://222.186.125.129/zjhynew,于2016年7月5日00:00至2016年7月11日 24:00期间持企业CA证书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逾期将不得下载。(CA证书的问题致电051188968012,网上招投标系统问题咨询18052893535)。 | |||||||||||||||||||||||
九、其他 | |||||||||||||||||||||||
1、本工程付款条件为:无预付款,中间过程不付款,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40%,审计结束当年内付至审计价的70%,余款质保期后付清。 | |||||||||||||||||||||||
2、对于资审合格后无不可抗力放弃投标的、投标截止后无故撤回投标文件,等疑似围标串标的企业将被在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告一个月,在公告期间,国有资金项目的招标人应当拒绝其投标。 | |||||||||||||||||||||||
3、本项目使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查办法采用合格制,凡审查合格少于3家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 |||||||||||||||||||||||
4、本公告发布起始时间和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发放(下载)起始时间一致; | |||||||||||||||||||||||
5、/ | |||||||||||||||||||||||
十、招标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招标人地址: | 镇江市京口区宗泽路方家湾新村2幢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镇江市远洋香奈河畔27栋304室 | ||||||||||||||||||||
联系人: | 黄培 | 联系人: | 贡佳伟 | ||||||||||||||||||||
电话: | 电话: | 15716107033 | |||||||||||||||||||||
传真: | 传真: | 051188888227 | |||||||||||||||||||||
邮编: | 邮编: | ||||||||||||||||||||||
E—mail: | E—mail: | ||||||||||||||||||||||
法人 (电子签名): | |||||||||||||||||||||||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电子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