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兴华锅炉房58MW热水锅炉出渣系统项目
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兴华锅炉房58MW热水锅炉出渣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JZB2016-189
1.招标条件
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兴华锅炉房58MW热水锅炉出渣系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资金为企业自筹。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兴华锅炉房58MW热水锅炉出渣系统项目。(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2供货地点:长春市
2.3交货期:按甲方要求
2.4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投标人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报名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3产品质量及检验均执行国家标准。
3.4提供投标人法定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报名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5提供投标人(2013年-201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3.6投标人近三年(2013年-2015年)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报名时提供业绩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产品的供应、保障能力,并在3年内无任何经济纠纷、行政处罚等不良记录的承诺书。(报名时须提供承诺书原件)
3.8投标人须具备全额资金垫付能力。(报名时须提供承诺书原件)
3.9货到买方指定现场,卖方负责运输、装卸、指导安装、调试,并承担其费用。(报名时须提供承诺书原件)
3.10投标申请人必须设有专门的售后服务和技术指导。(报名时需提供售后服务 地点及电话)
3.11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和个人投标。(报名时须提供承诺书原件)
4. 报名时间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7月05日至2016年07月11日(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东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泰来街1528号)持招标公告第3项所要求的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07月26日上午9:30,地点: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该项目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 及东亚报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东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泰来街1528号
联系人:翟经理
联系电话:13134474911
邮政编码:130011
版权所有: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支持:长春市信息中心 吉ICP备05002113号 |